房地合一前. 賣房時. 房屋部份的財產交易稅. 稅基是以契稅為基準. 和一般房地產一樣. 沒有不公平.
房地合一稅後. 稅變成 = (賣價-成本)x稅率.
其中繼承的房地產成本被暴減為評定現值. 約父母買價的1/3-4/5.
造成要繳的稅是沒繼承前的數十倍.
變成不公不義的繼承超級懲罰稅.
如父母買價1500萬. 但評定現值祇約500萬.(通常更低)
繼承後一年內賣出. 房地合一稅 =(1500-500)x45% = 450萬.
2年後賣出. 房地合一稅 = (1500-500)x20% = 200萬稅.
是沒繼承的數十倍以上.
影響所有的人. 所有的房地產. 除非人類長生不死.
不知道要取什麼名稱 wrote:
跟一些沒得繼承的談那麼多?
你繳百萬或千萬的交易稅,還要聽這些社會上的極端弱勢者上三民主義的課何必呢?弱勢中的弱勢通常是越極端,反正他們也退無可退大家一起大鍋炒又怎樣
不管你現在本身有房沒房,至少大部份人的父母都有房有地,或多或少都會遇上繼承之後轉售的稅金問題,這個稅影響的範圍很大,目前律師,代書界都有在反應這個極端的稅制,就靜觀其變吧,你在繼續說這條稅很土匪,人家馬上國父就要搬出來了,還是已經搬出來了?

中華民國萬萬稅政府要來全民大加稅,不曉得有些人怎還那麼爽?

再說一次,台灣中低階層的薪資已離【新、韓、日、港 中低階層(月薪至少台幣五~六萬起跳)】的薪資愈來愈遠,現在還來個全民大加稅,不曉得有些人怎還那麼爽?


不太重要 wrote:
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這是繼承才會這樣,還是未在實價登錄有紀錄的房子,全部都會這樣?

個人也想知道[台北市老房子、郊區/鄉下老房子]在房地合一新稅制下才賣到底會不會被多課很多稅?

覺得政府應該是要對商人等級的賣屋者課重稅,而不是針對普羅大眾的中低階層的唯一或唯二小屋 (想在房價回漲時賣屋回本甚至賺點) 下重手。

換湯不換藥. 稅還是比沒繼承前暴增數百倍. 因為稅基還是以被縮減為評定現值計算.
例:
父母買價1500萬. 賣1500萬. 繼承後成本被政府縮減為評定現值500萬(已高沽).
如繼承前後共持有2-10年. 房地合一稅是 (1500-500)x20%=200萬.
但若未繼承前父母賣出. 房地合一稅是 (1500-1500)x20% =0.
稅暴增200倍.
就算是祖產. 共同持有超過10年.
還是要繳 = (1500-500)x15%=150萬稅.
稅暴增150倍.
正確修法應該是以父母的買入成本計算.
繼承有那麼大的罪????
遺產稅10% + 預定要調高的10% + 房地合一稅因稅基縮減為評定現值導致稅暴增數百倍.
幾代後房地產等於送給政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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