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既成道路不是你說了算,需經過當地政府機關判定才算。二.如果當地是重劃區,基本上來說很難會有所謂的既成道路,重劃後的土地完成時應該會每個地號都會臨路,除非前面地主有特別申請或要求這很難知道原委。三.若該土地是你們維一可通行的地方,既使無法判定為既成道路,亦可去法院申告,申請假扣押使他們暫時無法移作他用,再主張袋地通行權,原則上判贏的機會很高。以上為各人經驗,我們是被告的,但對方告輸了。
如果建物的合法面積已使用土地的大部分,只留1.5米防火巷的話,該道路應被納入該建物的法定空地內, 所以買到那塊建地(道路)是沒法再蓋房子的而且當時的設計圖及使用執照等,一定有畫道路出來但是他已取得所有權,是有權要建戶將道路土地買回去,就看價錢談不談得來,不然就上法院拖....拖到房子自然毀損...而現有房子當然也無法重建了...實際上狀況要看案子特性,直接給該道路的 地段地號 就可看圖,就可以大概猜出狀況
mixdog10 wrote:手上也有這種地目是建地但是是既成巷道的無用地(恕刪) 如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不是道路用地,就等不到徵收!我現在有些地是道路用地,常常收到民間要買去換容積率,等於另一種變相徵收,只是價格要用喊的...
amante wrote:不是...是土地重劃後政府接管的土地.. 這種情形應該是以前是現有巷道(俗稱既成巷道)後來因都市計畫、重劃、區段徵收等方式被劃設為其他分區會被買走就是可建築用地如住宅區或商業區等都市計畫及重劃的目的本來就是要消除這些不規則的現有巷道讓整個區域有整體的規劃、開發都市環境才會改善
amante wrote:(恕刪)不能理解的是政府怎會有這樣的作為..還有不能容忍這種總是想到處鑽漏洞而獲取暴利的人... 這麼想吧,政府一塊地放在那邊,結果別人走著走著,就認為是他們的地了。如果他必需完全供給別人使用,雖然這樣說不好聽,但是對政府而言,是不是被免費奪走一塊地?我猜政府賣人的原因是這樣的,政府不想被拿走地,他又不能直接叫巷子裡的人買回去,於是只能把地用比較便宜的價格丟給別人,回收一些成本;或是回收一些成本,藉由別人把地轉手回使用者身上(因為多數人都不願意主動花這個錢去把地買回),中間賺的錢就算是別人費時費力又弄壞名聲的佣金。
DOMO-KISS wrote:你這算小問題吧!新北市林口區,選手村!原本是採用徵收方式向人民徵收,徵收後重劃變相賣給建商試問政府拿官方的權限,跟人民低價強制徵收在重劃賣給財團,這是對的嗎? 我聽你在胡說八道勒!1.林口選手村是國宅,那來的賣給財團?2.徵收與市地重劃是兩回事,你不懂它們的差別嗎?林口新市鎮的公共設施土地是經由市地重劃取得,原農地地主有分回面積較小的建築用地。
國有地可賣,國有財產局一定會公告.只是你沒看到別人投標買下來了即成道路要看地目去地政申請看,不過這還不夠。還要去都市計劃去查這塊地是畫分什摸區,如住宅區,商業區等等,而且上面有人說了不會賣道路很少,是一般人認為常走的路就以為是道路。清楚後在來談,若合法你們只能看要如何協調,地主主張你們也是沒折,稅金地主在繳,卻是別人使用,換做你會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