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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 不好的房東, 如何可以讓我報稅 讓他繳稅


s927471 wrote:目前的房東 我已經住了三年多一點 穩定繳...(恕刪)


建議樓主別糾結在稅上面,
你沒有定契約,但有交房租的情況已經符合不定期契約,
房東除非自住,專賣,重建,否則完全不能要你搬家,
不定期契約是房東最怕的狀況,
(這個房東很笨)
照法律走對你直接幫助最大。

http://blog.house123.com.tw/archives/1496
這叫惱羞成怒嗎?
房東逃稅違法,但你的動機不正確。

想到一個例子:
買東西跟商家凹不開發票少5%,買完後向國稅局檢舉逃漏稅。
兩方都違法,但是其中一方過河拆橋,以正義之士自居。

ldt000 wrote:
這叫惱羞成怒嗎?房...(恕刪)



真的是損人不利己
請問要如何檢舉老闆漏開發票,今天我去一家店點了紅豆湯圓,老闆表示湯圓沒了只剩紅豆湯,如果我執意是要吃,還是會算紅豆湯圓的錢,而且不開發票。我最後還是點來吃,而且吃完也照著付錢了

現在請問各位網友,我該如何檢舉老闆沒開發票,因為我沒吃到湯圓我很不爽,我覺得他是不好的老闆
你房東一定是蝦子吃太多,眼珠都同化了(蝦眼@.@)
為什麼房東要租給你這種人,
人家三年來也沒有說因為東西壞了不修或是其他問題讓你覺得租房權益受到損害,
你現在不就是不定期租賃狀態嗎?房東沒簽合約叫你走這不合理嗎?你付了幾千幾百萬買房了嗎?
合約到了你想維護權益,就該拿新合約簽啊,房東叫你走依合約賠償損失,
你不也是想佔房東的便宜,想說沒合約這樣租也好,萬一突然想搬走也不算違約,
還在那裏想事後補一刀...人在做天在看啦!
社會人情薄如紙(合約)就是在形容這現象...,你這情況連紙都不如!
感謝你再一次讓我深深領悟,好人做不得...尤其是對年輕人哀窮,
然後機車改裝拿哀縫...,抽菸上餐館,我了~.~

s927471 wrote:
目前的房東 我已經住了三年多一點 穩定繳錢 清潔房間

請問穩定繳錢,清潔房間,是房客給房東的恩惠? 還是是房客的義務?
s927471 wrote:
因為已經租了三年 所以我想他沒找我 可能在忙 我也沒主動聯絡 但房租準時匯

準時匯房租是房客給房東的恩惠? 還是是房客的義務?
s927471 wrote:
前幾天 突然要我搬家 說他不租了 希望我盡快搬家
我覺得很突然 但我給予尊重
但一直以來 他要我不要報稅 我也都支持 只是突然要搬家實在嚥不下這口氣
請問我該如何出這口氣? 可以透過何管道 讓政府知道房東有在租屋 但卻沒繳稅?
感恩

請問一下是哪一口氣嚥不下?
難道要房東哭著說他好可憐,可不可以把房子還給他,這樣才對你有所尊重?

頂多就是跟房東說多租你3個月,你要找房子~不然還能怎麼樣?
強迫他租你,租到你不想租嗎???
房東租到這種房客還真倒楣
看來你房東不再租給你是對的
s927471 wrote:
目前的房東 我已經...(恕刪)
這哪算什麼不好的房東?
房子有問題或他該負責的修繕不修
這種才是壞房東

他不提續約
你也不主動提

人家當然可以叫你搬走
現在是他叫你搬
如果是你忽然要搬, 你同樣沒有合約的束縛

這樣如果想報復
那任何世事不如意, 報復的念頭是否長存呢?

真正的壞房東讓你遇到, 你才能分出好房東
SGR 0418 wrote:這哪算什麼不好的房東? 房子有問題或他該...(恕刪)


大家的法律觀念有錯誤窩,

當租約到期,房東沒有續簽合約,
而房客有繼續照時繳交租金,
這時,法律上稱這種沒有合約的情況叫做不定期租約
(這是對房客最有利的帝王條款),
此時房東不能突然要房客搬家,
而且只要房客想住,只要租金照時繳,
就可以一直住下去,叫警察來,上法院都沒用。
實務上還聽說房東為此額外付錢給房客拜託他自願搬走!
lyujen wrote:房客就算不將房租列舉扣除,房東本人依法還...(恕刪)

推14樓
納稅意願低落成這樣…
不管房客動機純不純
國家增加稅收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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