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0414 wrote:今天交手了 卻一直幫大建商說好話 真是太令人失望 明明不公平的地方給你看你卻視而不見 如果是你碰到你還會幫建商說話嗎很生氣也很失望 根本沒站消費者立場的消保官 還是先把事情原由說清楚吧。常常都會有人只有說自己的委屈或別人的不對,但來龍去脈一說出來就被打臉....
angel0414 wrote:今天交手了 ...(恕刪) 沒頭沒尾單純取暖誰知道發生什麼事? lol 你認為的跟別人認為的誰才是對的..呵! 消費者沒比較了不起錯的事一樣是錯不是消保官就是不分青紅皂白的討好消費者.
AllenTang3434 wrote:把事情的始末交代清楚...(恕刪) 講的真對我個人有麻煩消保官兩次一次是台中的 vs 快遞公司一次是高雄的 vs 電信公司發現只要證據充足,有理消保官是站在我這邊的直接發公文給業者! 然後業者就打電話來和解了賠償了
zincooper wrote:一次是台中的 vs 快遞公司一次是高雄的 vs 電信公司...(恕刪) 不動產買賣糾紛跟其它消費糾紛有很大的不同,跟經營不動產相關事項的公司對上時,除律師以外,確實是找不到其他人可以幫忙了。
喬治奇摩 wrote:合理不一定合法...法院就看白紙黑字寫的內容......(恕刪) 在法院陳述事實一定要合理,合約除了白紙黑字以外還要看簽約時的意願,而且合約內容對雙方要公平。但我說的是刑事,講求合理證據,民事則是偏坦買方,認為買方是無知的。主要看提告的是那種,房仲是喜歡告民事撈錢,消費者建議要走刑事,畢竟兩者審理案件的方式不一樣。樓主這個可嘗試找律師諮詢提告詐欺。
陳小春2525 wrote:法院或者區公所都有...(恕刪) 不動產買賣糾紛,一般適用法規有民法 民事訴訟法跟消保法,的確多數律師都有解決的能力。但如果涉及到建築構造的問題,除非是對建築專業領域有其研究及熟建築法規的律師,否則不是每位律師都有解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