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概念是讓市場分兩種商品,保守的人買合宜宅(可保本,不可獲利),追求利潤的買市價宅(漲跌自擔),讓兩種互不干擾。
2.提到750萬的概念是方便舉例,真正的意思是市價的75折,政府協助用更低的價格買到高好的地段。
3.有朋友提到出租就好,但租金一個月1萬,一年就是12萬,40年就是480萬,這無法累積資產,也是多數人認為租不如買的關鍵。
4.政府推動合宜宅,本來就該設計平衡值均衡的產品,才不會圖利了少數人,一個多數人搶購的公共商品是不合理的。
當然以上都只是我自己想法,大家輕鬆看吧!!反正也只是討論而已,也謝謝大家給的寶貴意見
關於告訴的問題,謝謝網友的相挺,但我認為警察有更重要的事處理,我會加減忍耐,不浪費司法資源
你買一間房,算1000萬,放台銀年定存也是1.3%上下,一個月也是1萬上下
而且台灣的CPI接近2,代表你每個月花1萬租房子,房東是非常佛心,長期租來住是幾乎沒花到錢,房東還要掏錢給你付政府規費,負擔風險,如果房東都不賣,在大台北區當房東這件事,以現在的房價房租比,我真的覺得慈善事業來的,而且比台北市政府推的社會住宅更佛心~ 完全沒有公共財分配不均的問題 。
我們來討論一個觀念
住 這件事,在任何時代都非常的花資源,花錢。
就算你老爸有錢給你一間台北房,你會認為那間房都不用錢嗎?
不,你家族還是花了上千萬的資產讓你住在裏面,那筆錢放在台銀一年定存1.3%上下,是吧,有多種的財務操作手法看人選擇。
台灣社會福利資源有多少是固定的,如何分配的問題而已,這邊多了,那邊就少了,是吧。
當然可以大伙都抱怨不公平,但請支持加繳稅,打擊貪污,監督政府公平執行守法
科市長,目前推這個捷運宅社會住宅,我認為是方法對了,但產品不對,捷運宅是高價的公共財來源非專款專用專蓋,而是台灣人的共有的高價共有財,這樣的公共資源如此使用,我個人認為太浪費了,沒有發揮最佳效益 。以科市長的頭腦應可想出更合情合理方案。
我的認為是在我們各地方政府收的地價稅,房屋稅中提撥固定比率的資金,向中央提出國有土地活化,專區專款專用專蓋,加入其他的社福團体,宗教組織,教育機構,就業輔導,完整長期的社會住宅計劃,而非台北市政府提出,各地方政府又跟風,怕落人後,這只是非常浪費台灣寶貴稀少的社會福利資源,實非台灣之幸。
behappy999 wrote:
這個政府不是靠小資...(恕刪)
以往國宅是政府蓋,民眾抽籤買到買斷,也就是所謂的"樂透式"國宅
應該不適用於現在高房價時代
樓主所謂市面上的私宅就讓市場自由販賣,政府蓋的國宅不賣
讓他與市面上的私宅分流
是收權利金?如所說的交750萬,還房退500萬,或是其他方式
或是收租金?要不要排富?
例如夫妻年收120萬以下?但多生養一孩子則排富門檻可增加到140萬?舉例,以此類推?
這些配套都可思考討論的
主要是政府想要調整房市,本身手上的籌碼(房子數)也要多
因應少子化,本來就可以經由都市規劃,合併國小國中
或是瀕臨退場的野雞學校(多是私立,校地政府看怎麼跟校方談)
釋出原校地蓋中繼宅或是國宅
當有足夠數量的中繼宅做緩衝,才可以逐步的針對老舊社區做整體的開發
老舊社區會反對嗎?
我認為不會,因為重新開發後
住進來的那些人,都會帶來消費的
最老舊的社區,反而會有番新的機會
別忘了有人潮就有錢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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