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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同宗血濃於水....狗屁!!


taipeier.com wrote:
鄉土劇無誤!首先,地...(恕刪)

我覺得你的看法是偏頗的.....為何現在我們的想法會變成我們計較我們貪?
首先,地上物補償金的部分從頭到尾都與你無關,不太明白為什麼你一直在這點打轉
你嘴巴上說沒打算要,又死命地問金額,不告訴你又說人家吃人夠夠,對你不夠尊重,全文的感覺就是非常在乎補償金
站在你大伯小孩的立場來說,你就是一個平常都看不到人的遠房親戚

我很清楚地上物跟我們無關(開發商早有說過)所以在於法律上我們根本站不住腳,所以我們從頭到尾並沒有要求"分錢",因為也不可能分,但就是因為從以前堂兄的做法太計較讓我們對於此事他都沒告知或商討的想法就非常不滿(二伯小孩也很不滿),以前所以祖先的事要處理我們都是有出錢的,因為這幾千幾百塊相對的堂兄他們是要的急的比甚麼救火還急....反差真的很大,就如同我爸說的,要我們出錢幾百塊就聯絡的很勤,深怕我們不付,而他們拿走幾十萬就連知會一下都沒知會?藉問難到檳榔樹沒有一大部份是種在我們和二伯家的土地嗎?我們沒借你種你能補償這麼多顆?人情事故下,都要告知一下說明一下不是嗎?
同理,他的弟弟也沒種也不住屏東,卻有得分?
合理來講,付不起幾千幾百的祭祖錢或這是其他的計較也應該是大伯的小孩不是我們,光輩份上他就該擔起了不是嗎?
我父親因為年事已高,對此事不懂所以問過我的意見,當初也是我說如果補償金是幾十萬還要分是沒甚麼意思的,單純就是一個"尊重長輩"!!我們如果計較當初就不會給他種,也不會再當初要分割時就聽他一句話就不分割繼續給他種了,所以你說的"貪心立場"應該完全是要對調的....
試想,如果當年我們不讓他種檳榔養活大小,別人親戚間又會怎樣看待我們?不是嗎?

目前已變更完地目,後續應該是會辦分割了,只是秉持著我不貪別人的,但該我們的別人也不要碰.
我們真的不是在意錢,就如同上面的是一口氣,我對於堂兄沒尊重我父親這點很不滿...這點土地跟錢大部份我家的立場就只是要搞清清楚楚而已.父親當年年輕時就隻身北上打拼,坦白講現在已有點收穫了,那塊土地的錢都還不及我爸資金的分毫,更何況是幾十萬的"補償金".
北部南部土地真的是天差地遠...幾十年到現在,土地一坪才7萬...連在台北買半間廁所都買不到


如影隨行 wrote:
我覺得你的看法是偏頗...(恕刪)


這樣的態度是對的!
不用去爭那種錢,對方這樣子,你們一定要把你們的不滿表達給他們知道。
屬於你們的也要堅持住。
沒有必要和二伯的小孩去跟大堂哥他們打官司。這是勞民傷財徒勞無功。
說真的真好,我也是這種想法。
而樓主的標題,「甚麼同宗血濃於水....狗屁!!」
我總覺得反而應該是你堂哥他們的感覺吧!


這個好好笑喔!
aoc902001是斷章取義嗎? 看了一些樓主的文字就回文了嗎? 還是你的心態跟堂兄一樣? 可以順理成章的批(吃定)已經出外的人?
這社會反了嗎? 劣幣驅逐良幣? 大家都開始精打細算、得了便宜還賣乖了嗎?

基本的'飲水思源'都讀到背後去了?

dangking wrote:
to:account...(恕刪)

正確的土地多少或許有些許出入,因為我們真的對這方面不懂都是開發商來找我們告知我們的,至於堂兄那邊他們從以前就是不和我們聯絡(縱使我們的地他凹去使用),除了要我們出關於家族的費用時才會來電找我們要.
我想你推算的金額應該差不多(我也猜是約40)因為我們問他一開始他不講後來他說才20萬,但我想是他跟他兄弟一人分約20萬.

跟大伯的小孩我們是真的都沒再連絡的(只有我爸)因為所有親戚間對他們的風評都是"很鴨霸.很貪"所以我從小印象中對方就是如此,我也不想在未來跟他們有所打交道.
只市版上很多人都說著這事件變成我們在計較我就覺得說不過去了,要知道飲水思源,當時如果我父親是個計較的人也不會無償給他們使用這麼多年,相對二伯家人也是不錯的人,所以這些年來我們家跟二伯家都算日子過的不錯(父親年輕時北上打拼目前我們在北部已有4間房產).只有大伯(堂兄)一家還住鄉下過著一天到晚想盡辦法貪別人錢的日子.....這點是比較辛慰的.但就是有點感嘆親人間何以必需如此,連基本的尊重長輩都做不到......

aoc902001 wrote:
這樣的態度是對的!不...(恕刪)

這不可能打官司啦...只是相對二伯他們也是比較理性善良的人,他一直問我說.這樣我們能不能告他侵占....我說這是完全沒辦法的.畢竟他們才是地上物的所有權人,如果真要爭只能"道德勸說"....
其實對樓主來說,這些只是小錢,對親戚來說,卻可能是所有的財產,站在這個角度,你親戚的做法也是可以理解的

真奇怪,土地平常放在那裏幾十年都沒事
等到有建商想開發的時候
什麼事情都來了!
哥哥辛苦種檳榔要分給弟弟,那是他個人的自由,這有什麼問題嗎?
這如果不是為了錢,請問樓主所謂何來?


更可怕的是...樓主自己不覺得自己是為錢來
但樓下的言論卻在字裡行間都藏著錢啊...







如影隨行 wrote:
以前父輩3兄弟共同持有一份土地位置在於屏東內埔

如影隨行 wrote:
土地因為是共同持有所以一直是大伯的兒子(堂兄)在種檳榔(這部分只有口頭約定讓其使用,但起初有拿給我父親幾千元當租金.好像只有一次但已經是幾十年前的事了),因家父從小就自行北上創業多年來也沒多過問甚麼.
最近有土地開發商把我們共同的土地自辦重劃了(當然是共同同意之下).然後問題來了....
開發商說因為土地上有檳榔樹,所以有補償金,他只有補償給所有權人,意指只給我大伯的兒子,至於我們間的問題他們不管...
這點我可以理解,再來我問他金額約多少?他那時說一般看大小棵...約從1000~1500.2000不等(以經驗來說)
然後...又過了1年多...
從南部二伯的兒子傳來消息,說補償金早發了.都被大堂哥(大伯兒子2兄弟分了),要我們一起告他們侵占?

如影隨行 wrote:
因為問土地開發商,現在他又改口,不肯告訴我們切確的地上物補償金額,理由是我們非地上物的所有權人,而問大伯兒子,他只說沒多少約20萬,但要他拿證明單據他又不肯?我方是否有理由或方法得知到底"正確的檳榔樹補償金額",本來想法是如果只是幾十萬就算了...

如影隨行 wrote:
單賣土地還是蓋具設計感的房子再賣.那個划的來?

如影隨行 wrote:
,出現這樣的事.我不懂.我們算是損失者(種了幾十年一點賣青仔的利潤或土地租金都沒給過我們,然後祖先要祭拜甚麼的費用幾百幾千的就說要除以3份3家人負擔?換做是你吞的下這口氣?

如影隨行 wrote:
也是要有部份我們的土地才能種這麼多不是?好歹談一下吧?不管是怎麼分總是有比例可談,這麼多年的租金難道就不用算?

如影隨行 wrote:
便宜賣給他們我是不可能...先前未開發錢對方就有提過了.只開別人的3/1價,但從以前堂哥就是一付吃定我老爸的樣子

如影隨行 wrote:
初期也有給租金意思一下...我只能說現今社會,你的好意及好心會被貪婪的人當成"軟",當成應該的....

taipeier.com wrote:
真奇怪,土地平常放在...(恕刪)


把車子停在堂兄門口 XD

字字句句都說不要錢,既然不要知道多少錢對你有幫助嗎?
還是說幾十萬不要,40萬就想分錢?

這種情況鄉下很多啦,要馬就提告。
(如果提告,要求清除地上物,是你要付堂哥補償金喔)
不然就只有吞下來(誰叫你爸沒打契約)

ray 1219 wrote:
其實對樓主來說,這些...(恕刪)

或許是吧....

taipeier.com wrote:
真奇怪,土地平常放在...(恕刪)

字裡行間寫的都是錢,有代表甚麼嗎?

taipeier.com wrote:
真奇怪,土地平常放在...(恕刪)

是啊...相對的你只針對我這邊這樣想,那幾十年我們要求分割他都不同意,也不給租金,然而每年的雜項支出就要我們分攤(說是大家平均的),這就不會被說?我當然知道檳榔樹是他的心血,但你是種在大家平均的土地上吧?怎麼這下就不提是大家"平均"的嘞?我老爸不滿的就是對方沒知會一聲,完全沒尊重其它土地持有人,就算錢他們以分完要他提出明細或說明也不肯?我們從頭到尾沒跟他說要"分錢"這句話.
chiensw wrote:
字字句句都說不要錢,...(恕刪)

我上面有說過如果幾十萬就不分了.當然也包括40萬.之前我不懂以為會有很大筆...我以為會有百萬.我那時覺得百萬來分起碼還有個金額.40萬他們自己兄弟分一分恐怕都不夠吧.我家並不是不談情理之人.
鑽地的冰蟲 wrote:
把車子停在堂兄門口 ...(恕刪)

這不是我會做的事...當初幾年前原本說先分割清楚,然後再給他們續種他都推拖不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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