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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救父踩空 墜10樓慘死 新電梯動輒百萬 住戶拒攤難汰換


MIDAP wrote:
說一樓沒用電梯的,難...(恕刪)

還真得有些舊大樓的電梯沒到地下1樓停車場樓層,不管你住幾樓都得自己走上1樓搭電梯。
有可能1樓住戶沒有買停車位,甚至是租出去,那又是另一回事。
我想討論可以更廣泛,有原則但也能為例外思考。
群青的高空......朱色的殘照...... 飛舞而降臨的...白青之王者.... 紅色沙塵---- 白色的...火焰,光輝的

團圓嚕 wrote:
女救父踩空 墜10樓...(恕刪)

大樓還好
但~~~~
現在很多獨棟(透天厝)
都有裝「電梯」
這個才是問題
呵~~~~~~
在網路上有看過一個案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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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棟37年的老樓,

12層雙拼共24戶,

電梯老舊時常困人,

由於沒有經費汰舊換新,

找來五家電梯公司議比價,

慎重選了報價120萬這家,

估計每戶攤個5萬應不難,

誰知1樓住戶表態了:

「我們1樓店舖朝外~~」

「根本不會用到電梯~~」

「所以不應該參與分攤吧~~」

2樓住戶說:

「我們響應地球節能減碳走樓梯~~」

「所以也不用分攤吧~~」

3樓4樓立馬一同表態跟進,

5樓的黑道大哥抓狂了:

「你們不願分攤的都算我的~~」

「如果偷搭電梯被我抓到~~」

「小心我斷你們手腳~~」

6樓的數學老師出面緩頰:

「我贊成大家共同分攤~~」

「但是應依使用頻率分攤較公平~~」

「7樓以上多分攤些才合理~~」

10樓住戶不滿嗆聲:

「我家只有咱夫妻2人~~」

「你家大大小小有十幾個~~」

「應依每戶人數分攤才對~~」

大家七嘴八舌吵成一團,

各持己見互不相讓,

主委大怒喝到:

「通通給我閉嘴~~」

「限三日內每戶繳給我5萬~~」

「不繳者咱走著瞧~~」

「散會~~」

三日期限很快就到了,

有21戶心不甘情不願繳交,

只有1樓二戶和2樓一戶拒繳,

主委豁出去一狀告到法院,

經過二審定讞,

法官最後的判決是:

「應由所有區分所有權人~~」

「依據產權持分比率分攤~~」

依據該項判決,

1樓2樓因為持分比率大,

每戶應分攤約7萬元,

主委的12樓坪數小,

應分攤約3.5萬元,

敗訴者負責所有訴訟費用,

主委果然沒有白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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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應該是「依據產權持分比率分攤~~」

沒有一樓不用分攤的吧

kc94569456 wro
在網路上有看過一個案...(恕刪)


主委真熱心,但應該會被很多住戶罵翻天以及被懷疑汙錢。
這律師費又不知該怎麼分攤了。

得來不易 wrote:
大樓還好但~~~~現...(恕刪)

這那有甚麼問題.這是自己用的要裝不裝自己拿主意...這問題最小!!!

團圓嚕 wrote:
女救父踩空 墜10樓...(恕刪)

還好我家住一樓
不用擔心這種問題

團圓嚕 wrote:
女救父踩空 墜10樓...(恕刪)


所以有絕對好的住宅產品嘛??

不要再花錢當冤大頭了~~

聰明人都買公寓~~~
一樓蟑螂老鼠蚊子一堆~~

淹水一定有份~~

外面汽機車臭味必吸~~

我絕不住一樓~~

Carter0625 wrote:
一樓蟑螂老鼠蚊子一堆...(恕刪)


哈哈! 說的沒錯, 一樓除了進出方便一點, 其他缺點一大堆, 哈哈哈!

kc94569456 wrote:
正確應該是「依據產權持分比率分攤~~」
沒有一樓不用分攤的吧


很簡單,因為是「公設」,由不得你要不要的。
所以就依據產權持分比率分攤。

不然這樣什麼東西有問題大家都有得魯就搞笑了。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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