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ogotokoko wrote:三親等內的親戚因為手...(恕刪) 這哪有啥內情動動腦想一下就好了你家親戚只是想和你們借一大筆錢又怕你們不安心,所以把房子低於市價抵給你們,但當然也不是要給你們發財,所以她之後會買回去。簡單來說就是想跟你們借不用什麼利息的一大筆資金,OK。
三等親內之財產移轉需申報贈與稅,每人每年之贈與免稅額為111萬元,超過部份就繳贈與稅.111萬是指公告現值,房屋則是照地價稅單上的金額但會按折舊後的金額算.若是原屋主有欠銀行錢, 只是還沒查到.也要注意未來銀行會採取民事的"虛偽不實的移轉",請求法院註銷登記.因為內情不為所知,就很難知道會有什麼結果
看完4頁忍不住進來留言以免鍵盤高手又誤導了不懂的人一、二等親內買賣視同贈與但如有資金留向正常買賣只需申報贈與稅、附上資金證明,並不會被課徵贈與稅依版主的情況三等親買賣為一般買賣,不視同贈與所以並不需要申報贈與稅也不會被課徵到贈與稅如果版主真會擔心只要將買賣過戶等資料連同價金流向保存好如果以後國稅局稽查附上證明文件說明即可(稅法的資料本來就要保存5年)二、房地產買賣屬於自由交易市場只要是合乎規定的買賣也不會有什麼問題至於實價登錄有質疑的網友可以去查詢內政部實價登錄裡面有許多資料售價特別便宜都會記註原因(例:親屬買賣)liang0227 wrote:不好意思離題~請問如夫妻之間轉移房屋,沒買賣轉移會有什麼費用? 夫妻贈與,免贈與稅!!夫妻之間轉移房產一樣免贈與稅(只需申報,不會課稅)也不會課徵土地增值稅(贈與轉移之後再賣給第三人,增值稅依贈與前的前次移轉現值計算)只會有代書費、登記規費、印花稅、契稅ps.題外話...贈與免稅額已改成每人220萬/年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五條(視同贈與)財產之移動,具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以贈與論,依本法規定,課徵贈 與稅:一、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免除或承擔之債務。二、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差額部分。三、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資金。但該財產為不動產 者,其不動產。四、因顯著不相當之代價,出資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出資與代價之差額 部分。五、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所購置之財產,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 護人之贈與。但能證明支付之款項屬於購買人所有者,不在此限。六、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 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會計事務所粉絲團:http://www.facebook.com/MizueAccounting?fref=ts部落格:http://http://blog.yam.com/MizueAccounting
不需要這麼麻煩,買賣會損失一些錢, 比如說賣方有所得稅,土地增值稅, 買方有契稅,代書費,這樣加一加兩方都有損失,不如用借貸的,將那筆錢借親戚, 但把親戚的房子土地拿去設抵押權給你們,這樣如果將來以後親戚拿不出錢還你們, 土地房子就可透過法院申請拍賣, 把賣得錢還你們,或是不透過拍賣, 私下和解直接把房子低價售給你們,所以你的假買賣是最差的途徑gotogotokoko wrote:三親等內的親戚因為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