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我對房地合一課稅的一點點看法


LV9875 wrote:
但開版的似乎也沒弄清楚,持有稅也在政府相關的討論中,沒弄清楚就把房地合一課稅說成是房產交易所得稅一樣,開版的頭腦還真聰明。

財政部長張盛和今天將親自主持會議,他昨天指出,房地合一課稅3大方向包括
不動產交易所得併入所得稅
不廢土增稅
自用1戶房屋與長期持有一定會有特別優惠

你自己看一下,張盛和就是說交易所得,
完全沒碰觸到持有稅。
lulalla wrote:
財政部長張盛和今天將...(恕刪)


政府推動不動產稅制改革,目的就是要簡化不動產稅制及推動實價課稅。如果房地合一課徵資本利得稅,卻仍維持土地增值稅、奢侈稅,且持有稅反而維持房地分離課稅,這樣不但未簡化稅制,反而使稅目更複雜。


房地持有稅合一也是很多與財政部做討論的民間學者的意見,甚至有監督權限的立委也有贊同房地合一課稅納入持有稅的。所以房地持有稅合一絕不是空穴來風。除了財政部內部討論就有分歧的意見之外,一個政策要執行,還要經過行政院院會同意,而且要實施房地合一課稅,還牽扯到修法,修法能不能過也還要立法院同意,所以到底最後會是通過怎樣的版本,甚至何時能執行,也不是一個張盛和說了算。
LV9875 wrote:
政府推動不動產稅制改革,目的就是要簡化不動產稅制及推動實價課稅。如果房地合一課徵資本利得稅,卻仍維持土地增值稅、奢侈稅,且持有稅反而維持房地分離課稅,這樣不但未簡化稅制,反而使稅目更複雜。

不碰土增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土增是縣市政府的主要稅收,中央碰不得。稅制一定是會越來越疊床架屋的,因為要減少阻力,最後就是這樣。你講的什麼學者專家,就是一群不食人間煙火的人而已,只會說大話做不了事。真的要做,你可以看一下那一個教授有能力召集20個立委連署,提出不動產稅制修法的草案。

還院會勒、還立委勒,一般來說行政院會要通過草案,是由行政部門提出草案交付院會,不是財政部提、就是研考會提,什麼時候輪到學者專家了?所以說社運團體與教授,想翻盤的話,要在立法院直接提草案,這樣的話20個立委是基本中的基本。草案提出來,要排入議程,還要經過超級黑箱會議:黨團協商。所以草案至少要獲得王金平或是任何一個黨團的一致同意,才能排入議程。

再者,持有稅也就是地價稅房屋稅,這100%是地方稅,中央根本不敢動,土增都不敢動了還地價稅?
雖然以合理性來說是該繳稅的
但目前看起這就是個增加稅收的手段
只會將新成屋的成本售價墊高

看不出有打到投機客炒房
很多人還以為政府是為了打房
閒置休耕被炒的農地呢?收的到稅嗎?
這才是當務之急應該要收稅的地方吧!

但……也許政府也不希望房價大跌,希望有支撐

耶加雪菲 wrote:
雖然以合理性來說是該...(恕刪)


不動產交易所得併入所得稅<----稅制的增加只會造成房價轉嫁,任何投資者一定會請房仲精算避免賠錢,獲利的是政府,倒楣的是買方,房價仍持續攀升,交易量減少.

政府官員的腦一直是裝屎,由政府應蓋房以低於市價1-2成來打擊建商才是好方法
odko wrote:
政府官員的腦一直是裝屎,由政府應蓋房以低於市價1-2成來打擊建商才是好方法

我倒覺得你提出這種做法,腦袋比較...

政府為什麼要低於市價一兩成賣房給特定人?
可以賣80萬一坪,卻用64萬賣給特定某人,這不是圖利是什麼?
某特定人有什麼了不起,可以平白淨賺16萬x30坪=480萬?

社會福利的原理,可以徵有錢的人稅補貼一下窮人,
但是不能改變原來的所得或資產排序,
本來財產500萬的人,你送480萬給他,
然後在全體社會的資產排序一下子跳躍過幾十萬人,
這不叫社會福利!

政府要釋出不動產,就應該拿出來拍賣,價高者得,才是最合理的。
得到的錢是全社會所有人共有的。

再者,為什麼要打擊建商?
建商繳的稅少?建商沒養勞工?建商從事如販毒一樣的犯法行為?
打擊建商並沒有什麼道德正當性。
lulalla wrote:
不碰土增的主要原因是...(恕刪)


你所提張盛和的版本,也是牽涉到相關稅法的修法,如果多數立委不買單,張盛和也無可奈何。你以為你很懂憲政程序啊!稅務的徵收緣自於稅法的規定,行政院要提出稅務的改革,稅法的修正就很重要,而稅法的修正完全是要看立法院,這是立法院的權限,所以財政部提出的房地合一課稅,牽涉到修法,重點就不是在行政部門,而是在立法部門。


你說那些專家學者,只會說些不切實際的話,所以你拿一個張盛和提出來的草案,就在這說嘴,而且以為就你最懂相關的程序,這草案都還不一定能通過勒。


財政部不應該找稅務學者、精通稅法的律師或不動產業者來做研討,反而應該找你,因為這些人都沒你清楚台灣的稅務情形,張部長沒有找你當顧問可惜了。




chuen777 wrote:
大家安安~好久沒有發...(恕刪)


大哥最後的結論似乎有點奇怪
覺得房價會崩盤~又覺得租屋成本會提升
那麼到了租金報酬比高到一定的程度豈不會吸引願意長期持有房產的人投入
譬如說: 投報率一年10% 那我趕快來買一間
基本上道理沒有一定~
矛盾是必然的~
但時間會證明一切~
因為自古以來都是如此~


我研究的不是稅法~也不是政治~
我研究的是發財的方法~而且我也只是上來野人獻曝~請不要太在意.
現在草案出爐,確定是只有碰買賣沒碰持有。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