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stpass wrote:
這是你把它視為甚麼樣的東西,
當柴米油鹽甚至水被財團壟斷的時候,
價格不斷攀高就會出問題,
過去的鹽業專賣爭端不就是如此,
房子是甚麼,要管理到甚麼地步,
政府該不該干預,要放著讓市場決定一切嗎?
很多人對民主法治國家的政府如何運作沒什麼概念耶~
好像政府想怎麼做就可以怎麼做的感覺? 現在是明朝還是清朝啊?
政府不能干預, 因為「於法無據」.
我們是民主社會,「法治國家」. 法沒有定的,政府無權去管!
如果真有壟斷行為,那是有法可管, 但我有錢買房子政府你管什麼?
我的財產要怎麼配置, 只要沒違法你政府能拿我怎樣?
但以目前的法律來講, 政府的權能完全無法直接操控市場,
這不是不想做,是不可以做.
間接的想要控制市場(例如目前的打房)大概都是會失敗的.
所以任何期待政府打房能得到什麼效果的都是想太多.
不是政府做不好, 而是做不了.
我們政府不像對岸政府, 法律是參考用, 發個行政命令說要怎樣,
第二天房市大概就垮了.還是我們想要有這樣的政府? 只要能讓我買得起房?
要加稅給你加啊~ 最後就灌回房價去; 要設交易時間門檻給你設啊~
反正政府說兩年我就兩年後再考慮賣, 說五年我就五年後考慮賣,
比氣長的一點差也沒有. 這就是有錢人沒在怕的原因.
之前有網友說什麼一人只能限制持有多少間房? 不好意思,違憲了...
借用司法院大法官釋憲文:
憲法第十五條保障人民之財產權,使財產所有人得依財產之存續狀態行使其自由使用、收益及處分之權能,以確保人民所賴以維繫個人生存及自由發展其人格之生活資源。
所以政府本來就不能過度干涉人民如何使用財產.
而「買房」也不是人民維繫個人生存的必要條件.
所以這要怎麼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