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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土地上面 停了兩輛不明車輛 一個水塔 一輛機車 都用帆布蓋著


siaoshe wrote:
掛個牌子「售二手汽車...(恕刪)


要改成免費出售請自取
這種事情就是報警
不然後面損壞他人財產會被告
另外警察在移動的時候也要錄影

報警時請提供地契
這真的很麻煩, 你的還是找的到人,

我家的地一天到晚被種菜或亂丟垃圾, 老是接到市府公文, 要我們限期處理, 不然開罰,

地也不在我住家附近又看不到, 附近鄰居亂搞我們也不知道.
看別人不順眼, 是自己修為不夠
先打聽一下誰放的~~~
請人載走~~。清垃圾
機車就把它移道路邊~~
土地圍籬圍起來就好~~
對付一堆阿薩布魯人用...
就附近住戶問一下看誰的,表明這塊地要整理~請他們多久內移開就好了~然後做個告示牌就好了,自己用油漆寫一寫釘一下不用花錢!

什麼報警之類的都是最後手段,因為你會閒置兩年代表這塊地你短期內沒有用到(不管你是投資或怎樣),附近住戶停車也還好,但是水塔跟堆雜物就有點過分!

除非~實在偏僻地方附近無住戶~當然你可以請求警方協助!
給仲介委託 就有人會幫你處理
一.一凸 wrote:
要改成免費出售請自取...(恕刪)

Payton18 wrote:
貼公告請"物主"移走,千萬不要自行移走!

不僅要自己花錢移開,還可能要賠償他人損失.

因為對方沒有營利行為,所以沒構成侵占


沒有營利行為所以不構成侵佔?

侵佔不是這樣理解的吧?
你這個只是被放東西還好....
老家有一塊鄉下的農地,好幾公頃大,沒有在耕作了,上面長滿了雜草樹木...
最近去整理,才發現裡面多了兩座墳墓
而且,還多了一棟房子!! 被偷蓋! 請地政來鑑定,發現對方的房子1/3都蓋在我們土地上!
印象之前也有類似的新聞, 但是那是山坡地, 不是被放置廢棄物...而是被濫葬 !

這個, 要移開也很難 :-(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

Payton18 wrote:
貼公告請"物主"移走...(恕刪)


可以以不當得利向對方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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