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台灣On Sale !?


herblee wrote:
台灣人多好野? 台北...(恕刪)


非常同意H大所說的

但是大概又會有人說"國外那麼好,就移民過去啊!"






Tin1227 wrote:
這裡看到的只是文字~是塑造出房屋還很搶手的假象~
不如我每天早上經過大把大把的空屋/新建案/預售屋真實~
若真如您所言~台灣人這麼有錢~對房屋的需求這麼高~
那要如何解釋這滿坑滿谷的空屋為何存在??
若您們真的那麼有錢~大肆買屋炒樓都不是打算賣給我們賺取價差~
又何需在乎我們市井小民嫌房子貴呢?何需跟我們筆戰呢?
就像愛馬仕LV這種名品~我們也是覺得很貴~買不起~
但因為這認知對您沒有利害關係~您也就不會為此而對我們多廢唇舌~
您說是吧~XD

那一棟樓是兩性與感情不是房市
該棟樓整棟樓來看沒人想賣賺價差大家都只想收租
你根本沒連進去看

herblee wrote:
台灣人多好野? 台北...(恕刪)


你太棒了

給你100個讚

herblee wrote:
台灣人多好野? 台北...(恕刪)


拜讀完又長了知識!
跟我同齡的朋友們,有不少人現在還沒買房,而我七年前被長輩逼著買了根本不滿意的半倒屋(現在看來超便宜),趁這波勢買賣了兩次,換得了現在各項條件都符合我要求的中古屋,而他們不是十年來都在等房價跌,就是一直在存更多的錢,眼光都投在全新“豪宅”,一直追不上,這幾年他們共同的話題就是疑惑房價不斷升高和詛咒建商與投資客。

這些都改變不了事實,他們買房需求仍在,就算房價跌回七年前水準,當年的房子都又老了七年了,而房子只不過跌回當年他們嫌貴的價錢罷了,當年不存在的新建案,應該跌到什麼水準才是該出手的時侯?

買房的正面思考應是當下的能力和需求吧!疑惑和抱怨都只是干擾決策而已。
Tin1227 wrote:
總覺得台灣現在的房市...(恕刪)
herblee wrote:
台灣人多好野?

台北市平均房價約為2053萬元,家戶所得為148萬 , 個人平均更只有男性96-女性73萬
月薪8萬-6萬, 很高吧!
對不起, 這樣買不起台北市2000萬的房子
2000萬的房子, 分20年攤還, 不算利息, 每個月要付8.3萬

士林平均房價近70萬,扣掉天母和士林夜市中古屋一坪剰50多萬,靠近堤防邊通河東街.大南路一坪40萬上下,平均2053萬扣掉市中心剩多少?你買那麼貴的房子幹麻?家戶所得平均148萬/12=12萬合理房貸最好佔30%左右回推回去就知個人因購買的房價在多少,月薪8萬-6萬我也覺得很高,不過再01這絕對是低標

你下面的文章和Sway的文好像啊,是本人嗎?還是你有付版權?
https://www.facebook.com/swayhouse/posts/10201576122458247
herblee wrote:
但如果是瑞士或德國政府,保證你一定有房子可以住, 保證你的房東不能隨便漲價, 房租每次調漲不能超過10%, 租約至少2年

2年到期可以調漲9.9%?那我要去台北市租金一攤死水,還有你的資料不對有分區,平均是出租三年內租金漲幅不得超過20%。

herblee wrote:
政府會定期公告租屋金行情表,所公告的金額一定是負擔的起的, 負擔超過月薪? 政府一定給你租屋津貼
房租超過公告租金20%,只是輕罪, 房東違法要被罰款
當約定租金超過"租金指數"的50%
(在過去商業判例,經常以100%為"超高"的標準)。
租金明顯不相稱於出租人的利益。
收取昂貴的租金應予監禁3年或以罰鍰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分長達10年(§291 刑法典)。

以柏林Riner Spree為例40多年的房子30坪租金約為29000,相同條件台北近郊40年老宅比它便宜多了,當然你若說居住環境當然差多了,問題是台灣有哪裡環境比那邊好?

herblee wrote:
在德國,生活必需品違反標示價格,被認為是在犯罪,例如餐廳門口不標示商品價格,旅館不標價格,或不依照標示的價格收費,都是違法的
這在經濟犯罪法WiStrG 1954的§3,§4與配合的§16條文都有。
§ 3 Verstöße gegen die Preisregelung§3 違反價格體系
§ 4 Preisüberhöhung in einem Beruf oder Gewerbe抬高貿易或業務的價格

由於地方政府都會定期發佈房屋租金指數,所以租金也是屬於"定價法"的範圍

除此之外,防止昂貴的租金,在刑法§291也有相關條文。
在WiStrG 1954的§5也說明,何謂租金不合理。
在§7至§13 WiStrG 1954包含附加條款,則包括資產追回,即允許,對於非法獲得的差額,可予以沒入。

另外還有"價格監管"(PAngV)德國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價法Preisauszeichnungsverordnung
§ 1 PAngG, § 8 Abs. 1 Nr. 9 EichG

這關這篇文什鳥事?

herblee wrote:
視房屋為生活必需品,房價上漲是社會大眾每一個人的功勞, 利潤不能完全歸於私人
而這樣的住房政策已經執行100年了,那還一定要買自已的房子嗎?

確實利潤不能完全歸於私人所以台灣最後送你一條增值稅,以49年老家透天高估約值1600多萬增值稅還好500多萬而已,這樣鬼才要賣?所以呢放給它倒

herblee wrote:
而瑞士人月薪扣稅後還有15萬台幣

瑞士實施學徒制度, 在精密工業, 工具機,鐘錶, 養成很多熟練的工匠。
瑞士的義務教育只有九年,國中畢業後,超過2∕3的學生選擇職業教育。 他們在學校時期就到工廠建教合作,高中就開始工作,能領到薪水, 20多歲就已經工作了10年, 是個熟練的工匠
熟練的工匠,拿到的薪水不比大學的博士教授差
將來也不必背房貸,政府保證有房可住

瑞士有德語區,法語區,義語區,瑞士人從小就能說多國語言, 從來沒發生教育部說的,太早學英文會混淆母語學習的情況,反而有能力可以到國外工作。
瑞士有全歐最長的工時(每週42小時),只有三成國民就讀大學,沒有高學歷,卻擁有高所得、穩定的經濟成長率、和歐洲最低的失業率。

有錢又有技能, 有能力做他想要做的,不必擔心生活不能溫飽,他可以環遊世界,可以出國進修.....他的人生選擇就太多了

相比之下
台灣的孩子,20多歲,還在唸書, 也沒有工作經驗 ,畢業後只能領22k, 還要背房貸

瑞士很強知道就好,上面那些台灣學生會哪些?你會哪些?台灣大學生畢了業若是領22K的,勸他還是別唸了浪費社會資源和家裡的錢,去便利商店正職就比這高了,還可以多賺四年的錢。

herblee wrote:
又有人擔心銀行呆帳太多,會倒弊, 引發本土金融風暴,所以放任這些內外勾結,而不予重懲
那當初又為何要超貸? 再拉全民一起陪葬?
這如同怕女兒因強暴而嫁不出去,所以容忍暴行,把女兒嫁給強暴犯一樣鄉愿 !

還不是大家自己選的?要不然就靠你了出來競選我投你一票

herblee wrote:
房屋不是商品, 是生活必需品,要把房屋分成兩種
毫宅可以是商品,抽重稅, 賣給有錢人,有本事炒作,不要貸款, 騙外國人來進錢坑, 再付每年50萬的房屋稅給國庫,非常好!這樣政府抽的到稅金

商品?店面.飯店.商辦.廠辦.停車場可以當商品的多的是,二分法只分豪宅和平價宅?只有豪宅是商品?別傻了,台灣有產階級都把自己的房子當商品,沒有時大安區一坪就算30萬也嫌貴,有的時候連深山荒野也會說環境清幽,說他家不值錢的時候還和你翻臉。

herblee wrote:
平價住宅是生活必需品,不容許炒作。
房價要打回原形,非自用住宅,就以土地/房屋的重稅,增加房東持有成本,讓投機炒作無利可圖。

你這邊因該是說非自用土地稅+房屋稅實價課徵,美國的是單一房產稅,以1600萬的房子來說一般美國每年就要繳16萬,台灣土地稅+房屋非自用稅近4萬,兩個相比差距約4倍多,不過美國的租金報酬率也是台灣的3倍,差距沒你想的那麼大,投機炒作是短線全球現在都資金滿溢你怎麼打都沒用,長線漲稅金反到健全房事是好事我支持

herblee wrote:
再以透明的公告租金指數,穩定房租,讓靠房租付貸款將會無利可圖, 逼迫非自用住宅釋出, 若降價法拍後沒人買, 由政府成立住房部, 以低價買進, 整理後出租,政府來當房東。

透明的公告租金指數?別想了,台灣要搞這先把各區使用和違建和漏報租金收入搞定,工業區蓋豪宅.住宅區當工廠.一樓皆店面租金怎麼算根本一團迷霧,違建和小套房租金多少更是一團迷霧,連有無產權都還不知呢,你這邊因該只有指住宅物件,中古屋原來住戶沒有人會吐出,投資客的拉高利率他們就會掛,大咖的他連出租都不和你出租,管你什公告租金指數?而且早就連貸款都免了,拿名下好的物件抵押給銀行錢就源源不絕了,更大咖的早就現金滿檔了。

herblee wrote:
如果當年2000億的金融重建基金,不是直接溢注給銀行,同丟到水中。 而是買下銀行收回擔保法拍屋, 現在政府手上, 就有足夠的房產可以提供出租。

如果當年德國二戰打嬴一路殺到亞洲台灣現在多好啊

herblee wrote:
自用住宅還可以強迫儲蓄, 由月薪當中, 每月扣一筆錢,存進銀行儲蓄買房專戶,這個專戶因為有存款, 所以可以進行貸款, 銀行就不會有風險

不就和勞保一樣,風險一樣大,當經濟大衰敗連工作都沒有時哪來的錢續繳,不就法拍or銀行吞,不就又是全民買單

herblee wrote:
德國的自用住宅的房貸利率, 永遠低於市場利率, 而且採取固定利率長期不變, 這樣可以抗衡金融市場的波動

想太多德國一樣有人繳不出來,自用住宅房貸是固定沒錯,不過其它的如投資商業一樣平均有11年固定貸款。
http://www.ptt.cc/bbs/joke/M.1382351674.A.351.html

herblee wrote:
政府能做的太多了! 可惜聞風不動, 只是放放消息

他做很多了去問問有房的,只不過沒達到大家想要的而已。

你複製貼文回應那麼多篇沒想到一個很重要的點
德國每年有25萬套新公寓竣工
台灣大家都死守著認為很值錢的東西
大家都幻想它會漲個不停
問題永遠在惡性循環...
最後你我還是很想問你是Sway本人嗎?

小優尼斯 wrote:
那一棟樓是兩性與感情...(恕刪)


哈~那更文不對題啦~
還好我沒認真看~直接看第42頁~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