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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到期 房客若多住8天 怎麼計算?

future778 wrote:
本身也是房東, 那前面幾天後面幾天都是方便人家的, 租約期間按時繳租才是重點
至於方便人家也許人家會介紹下一個房客
禮尚往來, 也許人家以後有大事業會想到你
不計較小事能夠成就大未來的


你是個好房東,懂得廣結善緣

之前租過一間房
租約到某月3日,忘了房東他說過每個月是從1日開始算
結果我們1日搬走後,房東說多的那一天也要算錢
扣的押金還說等他水電瓦斯結算完再一起匯(近四萬元)

那些錢對我們來說還好,但是那麼會算計
跟國家之間的稅務也該算清楚囉
應該這麼說
若是影響到下一位房客 那就得三方進行協調
如果新房客認為權益受損 則舊房客就必須負責
如果新房客沒意見或是還沒有新房客進來
那就看房東是否要針對這8天收取費用(通常我是不收的 除非是奧客)
可是水電費部分的話 還是得收 畢竟使用者付費嘛

以上是我部分經驗 提供您參考
那麼會計較

你怎麼確定房客不會來個回馬槍

送租約到國稅局去?

反正人家也搬走了

照合約照法律規定

給別人方便
也是是給自己方便

可以先算一算罰金加上稅金有沒有比這八天多?
如果是我 我不會多收他8天的錢

現在有房子可以租給別人的 生活都已算不錯了

說實在的 租房子的人大部分生活都不算好

你多收他8天的錢 他可能日子過得更困難 對你而言卻是沒感覺
將房租水電30等分按天計應該算合情合理,難保8天變80天...
等到房客確實搬出依屋況再決定收不收這筆錢...
我覺得...要看原PO你與房客的關係如何 0.0
如果之前房客都有按時繳租,也沒破壞任何房間內物品,也沒找你麻煩
就...當作結緣吧

給人方便,有時就是給自己方便
搞不好以後房客也會介紹朋友租你的房子也不一定瞜

當然,還是要看原PO

撇開稅務問題不談,一切本來就按合約走

如果原PO還是覺得這樣吃虧的話
那就月租換算日租租金,在收八天的日租租金
水電費...收個幾百就好吧,畢竟現在冬天,應該也不會耗電到哪去

就看原PO與房客的關係,也看你要不要放水摟
多住八天就多收八天的錢
甚麼有緣分~好聚好散~真是可笑
以前我租屋要搬的時候
最後結算電費,房東也沒少算我還多算我
都提這問題了,樓主應該很在意,就收了吧,
狠一點就整個月,好心一點就按日算。

我也有房子租人,要是我是不會計較的~~
前提時要好房客,

之前租一個,因為買了房子不租了,
租約到期了,全家都搬走了,故意將祖先牌位放著當理由不還房子,
因為不知道搬到哪裡,只能用電話溝通,溝通一個多月,不處理就是不處理,
最後說要將他們的牌位請到靈骨塔寄放,
才氣沖沖的跑到我家理論....



這若是在國外的話哪怕你只是多住了一天 (未在時限內清空租賃物) 就自動會從保證金裡扣除一個月的房租,並加收100%的違約金,給大家做個參考...
算一天多少來扣,8天就扣8天費用
另水電瓦斯費未出帳則請他先去結清(水費不多比較沒差)
或照前期比例扣
bonniech wrote:
我家有一房屋出租 眼...(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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