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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前將房客趕走會很無良嗎?

對人好有時無用..我舅舅之前租人家房子,30坪租給一家人,地點也不差..羅斯福路5段...

也不算是租太貴,1萬4一個月...

一開始都正常,後來有3年多都沒收到租金,等我表弟要結婚要才有理由和他說"請她搬走"...

說完還被他罵..3年多的租金最後也沒收回..

家人和他說無數次,不能這樣對人,但他就是不好意思請人家搬

人都是這樣...像新聞不是也很多違建的,政府說要拆

,就說搶他土地,都不會想說自己白用政府地多少年,只要用習慣後被剝奪就找記者....

米爾斯 wrote:
忍一下~
版大會有福報的

這種事只有被吃死死的,不會有什麼福報的.
理由同#31樓.
就如清境上面的違建一樣.久了他就當理所當然.


陸龜好可愛 wrote:
過年真的是一個關口
一些經濟不好的房客
可能想著想著悲從中來就燒碳了
所以齁
我建議是過年後再讓它搬
而且過年前還不可以讓他知道你想趕他走
安慰他好好的過年,看年後能不能把房租繳清
過完年給他一個期限(ex在你預產期前一個月)繳清
(一直到這裡都還是委婉地講)
時間一到就換鎖
在轄區警員的監督之下看他搬走
這種事情沒有辦法善了,保護自己才是王道

別人都以為房客是弱勢
我覺得這年頭
房子和錢在別人手上的人才是弱勢...
錢借給別人,還要看他心情好才能夠提什麼時候還錢
房子租給人家,每次去收房租好像被施捨一樣(恕刪)

+1 這樣處理又有手段又有人情
小是小非 得過且過
大是大非 也要等過完年再處理 別逼急了 觸景傷情 就烤肉了
別衝來衝去
對於一個房東來說,你已經算不錯了,但是要注意一下房客的精神狀況,確實年關前,經濟不穩定的人容易精神脆弱,跟他商量一下,不要逼得太絕~
樓主真是好人!!!只是要提醒樓主你不能任意侵入房客住所.......就算契約清楚註明(要去法院公證)

你也不可以在他不再的時候衝進去換鎖!!如果房客懂法的話你會吃很大的虧.......

這也是為什麼租約要公證要繳稅的好處....就是不怕遇到這種房客!!你可以參考下面網址.....

很多契約都有應記載和不得記載的說明....不是很多人想的你裡面加什麼就加什麼.....

你真的是一個好房東!!^^~

http://612lawyer.blogspot.tw/2012/05/612-lawyer_25.html

pei168 wrote:
之前就發過類似的文章...(恕刪)


該收的不能少~
不過等過完年再給你老公處理吧~
過年前人的心理層面很脆弱的
萬一.....你知道的..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貓狸狸 wrote:
若急著要他走...要...(恕刪)


感恩大德,如果這樣處理能解決,我覺得也是好事一樁

對於一些人來說
不用留情面
不過有些網友說得很好
不要說為了房客
想想說為了自己
給他最後一點路
過年再請走
至於有些說風水照輪的
不用理他啦
壞人總是說這些話來騙好人
但是壞人都沒再怕
雖小到好人而已
如果對方真的有會你們著想
相信今天你們也不會需要PO上來了
我覺得這和遠通一樣,容忍可以一次、機會可以兩次
第三次....誰管你過不過年阿,照合約走
dreamkill0321 wrote:




可憐的房客

也可憐妳下一個房客


無良無情到一個不行

連讓人家過個年也不肯


風水輪流轉哦~~~

人不會一輩子落魄的

...(恕刪)


房東也是人 也有房貸的壓力

我覺得樓主這樣已經算是好房東了

還願意降價 你沒有那樣的經濟能力

何必去租一個你負擔不起的房子

搞的雙方都不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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