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

房仲公司找我們一起蓋房子 (更新 11 / 19)


farastein wrote:
最近我家隔壁被某房屋...(恕刪)


透天住習慣,你要住公寓,會有一段適應期喔。


而且如果不缺錢的情況下,不如透天改建。


台北透天=無價
要改建直接找營造廠蓋SRC遠遠比RC強多了
建商都在養地,樓主也不要輕易的把土地交給仲介--世界上最無恥的人手上。

你得不到好處的
有地坪的透天...有二十坪地權..看隔壁賣多少? 不一定可以去買別地方..幹嗎去住公寓..

瀚瀚4-2 wrote:
樓主出40%的地 分回25%的房子還不是一樓,為什麼會有人說很好? 腦袋壞了嗎?


出 40% 的地,但是不付建設費,最後分回 25% 房子,合不合理很難一眼看出來,但是出 40% 的地,不出建設費,要分 40% 的房子,那肯定是不合理。

原發文者應該去計算蓋房子要多少錢,對方把一樓全拿走後你們損失多少,以這些計算去跟房仲談價格,只給這麼一點資訊問合不合理,當大家神仙嗎?
farastein wrote:
1. 建商可否聯合其...(恕刪)

檈主如果怕吃虧,可請仲介就地價和造價提出細目,然後你在評估合不合理(或請內行人看)。
建商在蓋房子都會就法令許可範圍內計算地價和造價,然後決定最划算容積率(樓地板面積比)。
一般最後的結果會是地價會約略等於建物價(大樓除外)。這也為什麼以前"起分"(台語,就是地主和建商合蓋
房子並重新分配所有權)常是地主和建商各分一半(因為地價和房價等值,所以用一半的土地換一半的建物)。

若依這個比例先不管樓層只計算樓主可分配樓地板面積應該為6層樓建物二分之一的五分之二(因為樓主土地佔2/5)。可分得的建物應為1/5,樓層數為6X1/5=1.2樓。
以樓地板這樣來粗估,樓主並不吃虧。
要談更細的,就比較有未知因素,容易有出入,底下只列出影響分配因素,影響多少只能樓主自己衡量:
1.仲介的地臨路樓主的未臨路,以此點看樓主的地價單價低於仲介。
2.若不合併,仲介自行蓋新房後,樓主比較麻煩(就算可蓋,價值不高)。所以樓主塵該儘量談成合建,不要破局會對自己有利。
3.若是合併,新房子臨路退縮後,房屋較能有足夠的縱深(我看來這是樓主唯一可談的籌碼)
4.一樓店面和其它樓層層的差價,要看所在地的商業活動程度而定

其實你討論這麼多
最初還有一個最大問題
就是你家叔伯長輩持分的意思是怎樣?

最難的應該是長輩這關吧
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的

祖先留的遺產最難擺平......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瀚瀚4-2 wrote:
樓主出40%的地 分...(恕刪)


+1

一樓的重點不光只是店面,一樓的優勢太多了!!更何況是透天~

換1.5間如果不包含一樓...我個人是反對~
沒事 賺錢的專業還是不要洩露太多比較好 1511111111111111
感覺好像文林苑,應該不會找人來強拆吧
  • 1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