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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手事件結束~ 水落石出 。

metta-sati wrote:
發現者 : 豬油拌飯...(恕刪)

個人感覺看起來是還好
就算是的話,至少也沒有搞的太過火
kingstyle wrote:
個人感覺看起來是還好...(恕刪)


小弟就有朋友在從事房仲
還曾在路上發問卷

題目是:
您覺得xx區什麼地段,是您最心儀的?
同上,是因為什麼原因?(學區?交通?)
如果沒有預算上限,您最想住在xx區的什麼社區(大樓)?
現在是買房還是租房?

以上等等...

他常用收集來的資料
去跟該社區管理員打麻吉
也能第一時間打聽社區是不是有房子要賣
甚至帶客人看房子時,也比較不會被管理員找麻煩

看了樓主說的情況
小弟並不覺得有寫手問題^^
(小弟不是房仲喔,謝謝)
你好像太敏感了
並沒有什麼誇張的行為阿==
不懂你爆料的原因
metta-sati wrote:
發現者 : 豬油拌飯...(恕刪)
這不就是01生病的表現 ?

不對,應該說是太常上01的人生了病的表現

什麼事情都要保持懷疑的態度,對人性的單純度已經所剩無幾

所以開始會懷疑東懷疑西

就算人家只是剛入房仲的新鮮人被分別負責到大直的區域

想要更多元化(口頭)(網路)(表單)的瞭解[今年],[這個時間點],[現在]所負責的區域

哪裡是區域人口中心目中的第一名,也會被人說成寫手 !

唉...病態 !
不是早早就說最後一問了嗎?
怎麼後面還這麼多問號?
你好像很憤慨…
好吧,你就繼續問吧或許您也是房產從業。

THE666 wrote:
那如果跟利益 獲利 ...(恕刪)

metta-sati wrote:
發現者 : 豬油拌飯...(恕刪)


寫手?

有點太過了喔~~寫手定義是在會影響公司名譽.惡意不實指控等等..

這樣一下就肉搜...人家有做什麼壞事嗎?

工作是工作~~下了班就不能討論跟工作有關的事嗎?

開版的趁事情還沒搞大快捲捲道歉吧

就你舉證的事項..你已觸犯個資法了..快廢文道歉吧

不然等該仲介公司要幫忙出頭時..就不好玩了(法律顧問就是請來閒閒打官司的)


如果不是本人抓到~你幫PO幹嗎.沒事惹一身腥.
沒有爬不上的坡..端看是怎麼爬

kavinshaw wrote:
就你舉證的事項..你已觸犯個資法了..快廢文道歉吧

不然等該仲介公司要幫忙出頭時..就不好玩了(法律顧問就是請來閒閒打官司的)

如果不是本人抓到~你幫PO幹嗎.沒事惹一身腥.


嗯啊!趕快道個歉吧!
很無聊,這算寫手?
那路邊賣吃的喊,好吃喔快來買。
賣衣服的說好看快來買,您通通要懷疑。
甚至您都要懷疑自己的工作跟懷疑自己,
01真的是見鬼了,老王賣瓜,自賣自誇也不行。所以老王是賣瓜的寫手。

還網友抓到?想房價跌想到這樣,真的,不要再去想要買房子了。

個人覺得寫得看起來不算寫手的程度(可能文筆看不出是寫手的程度)
感覺就很單純房仲賣大直,
想了解01上晃大直區的網民覺得哪區比較有興趣罷了。
雖然文章內容感覺是一大群房仲在聊天

雖然文章開頭沒表明自己是房仲
但至少照片沒做假(化妝除外)
放的還是自己的照片

照樓主的說法 ,
各版的業代或其他部分房仲們都比這房仲還壞 ,
因為沒表明自己身分之外。
還沒放自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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