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只要是有簽訂契約的買賣行為,消費者都有五天以上的事先審閱期!


陳小春2525 wrote:
房仲都是叫人簽完合約再來審閱,這個我真的是第一次聽到,大開眼界,這種違反善良管理人的做法還可以當成理所當然在01上公開大聲這樣說!難怪那麼多人簽完合約後會想反悔,但房仲會出來說買方嫌買貴,賣方嫌賣的太便宜!
靠每年砸大錢在電視打形像廣告贏得消費者信任,結果下場是被騙簽了合約,你之前也有體會過吧!
當然上法院後房仲一定說是買賣雙方要求簽完合約後再來行使審閱期,超過審閱期又蓄意違約反悔...
若不是信任房仲,有哪個白癡會要行使審閱期卻又簽下合約,就已經要先看合約了又怎麼可能會馬上做決定!
顛倒做法的下場當然就是上法院囉!


我已經懶得跟你說太多了

你去把過去的全部列印下來

然後找理解力比較強的朋友來幫你看看

看看是你思考邏輯有問題,還是別人解釋的你聽不懂

"房仲都是叫人簽完合約再來審閱"

老問題:01上面哪位房仲跟你說簽約之後再來看合約,你說不出來哪位你就砍帳號吧!!
我是仲介 wrote:
我已經懶得跟你說太多...(恕刪)


你仔細看文章再來說吧!你發這編文章的用意為何呢?
一堆房仲說的審閱期就是簽完合約後可以反悔的期限咧!
不然我說的審閱期怎房仲都會以為是簽完合約後可以反悔的期限呢?
房仲哥可以跟我解釋一下嗎?開始自打嘴巴了嗎?
你也認為我說的審閱期是簽約前的事了吧?
你可以繼續說沒關係,小弟虛心接受,可以學到很多房仲的手法累積經驗值!

陳小春2525 wrote:
你仔細看文章再來說吧!你發這編文章的用意為何呢?
一堆房仲說的審閱期就是簽完合約後可以反悔的期限咧!
不然我說的審閱期怎房仲都會以為是簽完合約後可以反悔的期限呢?
房仲哥可以跟我解釋一下嗎?開始自打嘴巴了嗎?
你也認為我說的審閱期是簽約前的事了吧?
你可以繼續說沒關係,小弟虛心接受,可以學到很多房仲的手法累積經驗值!




所以你找不到01上哪位房仲網友說"簽完合約再來審閱"嗎??

那你要砍帳號了嗎?

你要砍帳號了嗎?

你要砍帳號了嗎?

你要砍帳號了嗎?

你要砍帳號了嗎?

你要砍帳號了嗎?

你要砍帳號了嗎?

你要砍帳號了嗎?

我是仲介 wrote:
所以你找不到01上哪...(恕刪)


往你發的文往上看,你會發現到包括你都認為我說的審閱期是簽約後可以反悔的期限...
我從來沒有說過審閱期是簽約後可以反悔的期限,你在哪看到的呢?
所以你...

假裝不知道??

假裝不知道??

假裝不知道??

假裝不知道??

假裝不知道??

陳小春2525 wrote:
往你發的文往上看,你...(恕刪)


為什麼你找不到仲介說"簽完合約再來審閱"

而你卻說仲介都說"簽完合約再來審閱"

明明沒這件事情,你卻能說成有這些事情



你什麼時候要砍帳號?
我是仲介 wrote:
為什麼你找不到仲介說...(恕刪)


那你為何會認為審閱期是簽約後可以反悔的期限?
方便解釋嗎?謝謝!

往上看,一堆房仲都認為是簽完約後可以反悔的期限,那個資深的房仲說的最大聲!
我的客戶阿,簽完約後要反悔都說沒有審閱期...因為買方都嫌買太貴,賣方都嫌賣太便宜!

你發這個文的用意不就是認為簽完約後可以用審閱期反悔嗎?
還是你也同意審閱期是簽約前的事?



陳小春2525 wrote:
那你為何會認為審閱期是簽約後可以反悔的期限?
方便解釋嗎?謝謝!

往上看,一堆房仲都認為是簽完約後可以反悔的期限,那個資深的房仲說的最大聲!
我的客戶阿,簽完約後要反悔都說沒有審閱期...因為買方都嫌買太貴,賣方都嫌賣太便宜!

你發這個文的用意不就是認為簽完約後可以用審閱期反悔嗎?
還是你也同意審閱期是簽約前的事?


1.沒仲介告訴你,審閱期是簽約後的反悔期,是你個人曲解(記得砍帳號阿)

2.那位仲介說,簽約後客戶來說沒給審閱期,通常會跑來說這些話的,什麼原因都有,

但是審閱期,是簽約前必須給客戶帶回去看,因為政府規定的。

3.我發這文是因為有位小朋友不知道買賣合約不是定型化契約,一直以為適用政府規定的"審閱期"

還大言不慚的說至少五天!!

4.你什麼時候要貼出哪位仲介跟你說:簽約後再來看合約"拜託找給我看(你什麼時候砍帳號??)
我是仲介 wrote:
1.沒仲介告訴你,審...(恕刪)


仔細的去看文再來說吧!
硬坳硬掰,如果沒那個意思,你會來特別開個版!
那你開這個版的用意到底是甚麼呢?
我從來沒說過審閱期是簽約後的合約審閱期,倒是很多房仲都認為是這樣,你沒那個意思那又為何開這個版?
請解釋,小弟洗耳恭聽順便虛心學習!

只是單純的簽約前審閱,一直扯到違約的不知道是誰阿!
我回那個樓主的文指的是簽約前的審閱,房仲又義務協助樓主簽買賣契約書,為何有期限也講了好幾次,硬坳硬掰然後又說我會害人違約被仲介告上法院的不知是誰喔!
審閱期會扯到簽約後違約真的是很厲害,猜測一定是習慣成自然,該不會...

陳小春2525 wrote:
仔細的去看文再來說吧...(恕刪)

不要再鬧了,我不知道你背景為何?但是在這件事上你明顯沒有足夠的法律常識,人家好心糾正你還被反咬戴帽子,好像不贊成你的都是仲介,偏偏這件是仲介先生說對了,你自砍帳號吧

改天小春先生會不會又冒出個買房子消費者有鑑賞期,住不爽交屋後七天可退,真真是太好笑了
stanley5488 wrote:
不要再鬧了,我不知道...(恕刪)


如簽訂買賣契約有約定鑑賞期時,則可以退貨!
請問房仲糾正我甚麼?房仲現在也同意審閱期是簽約前的事,沒有審閱期指的是沒有審閱期限,房仲也有義務刻盡善良管理人責任協助買賣雙方簽屬賣賣契約書!

不要鬧甚麼呢?請問我說錯了甚麼?請明確指出來好嗎?用暗示或者臆測實在看不懂!
麻煩請把文看仔細再來嘴砲好嗎?
不要一句不要鬧了就帶過,我只會認為你是為了反對而反對!
當然房仲也是可以以一句"去跟法官說"就帶過啦!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