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分後衛 wrote:如果租房子房東不能莫名奇妙收回去,收回去還要補償金(恕刪) 台灣真的不行只是大多數人都不知道...簽約後約滿如果沒有再重新續約房東是不能趕人的也不能漲價懂法律的幫我補充一下吧有點忘了
旋風 wrote:台灣學不了這些國家高福利的底下也代表著高稅賦而且能力越高的,稅負越重台灣則是越富有的人越會減稅越會拼命的逃漏稅光是兩地的人民素質就差了老大一截 台灣學不了+1就算台灣收一樣的稅,也不見得會拿來做福利...看看正在牢裡的那位就知道啦...
節目提到:(1)增值稅50% (2)資產稅很高 (3)政府會控制租金 (4)租金沒有妳想像的高 (5)人民覺得房子就是要用來住的,不需要買房 (6)房屋自有率15%如果台灣比照辦理,個人推論:(1)人們不會貸款買房,因為它不再是商品了,無法獲利和增值(2)15%的房屋持有者 -> 租房子給 -> 85%覺得不需要買房的人(3)根據上兩項,你的房東不是財團就是政府(4)根據上一項,全民炒房被終結,但財團繼續在房產上獲利!不知道瑞士的房東都是哪一類人?
就怕台灣大型保險商,買下房子搞合作社後,然後不斷漲房租..華人固有得有地斯有財,連一堆官員都這麼認為,要怎麼勸他們執行啊..我覺得在台灣這個寸土寸金得地方,特別要執行房屋出租化...人民才會真正快樂..而且不買房子,大家比較有充裕資金購買物品,對於中小企業得經濟提昇,有一定幫助。老是花大錢給 什麼x雄,然後一直跟我說們說,沒有房屋發展,就沒有市場經濟的人,聽來隔外諷刺得分後衛 wrote:只能說遊戲規則不同,...(恕刪)
rung_su wrote:(4)根據上一項,全民炒房被終結,但財團繼續在房產上獲利! 不論如何,財團建商都是朝向獲利來經營的...但至少,人民不會因買房而痛苦,生活品質得以提升,財團的獲利不應是建立在人民的痛苦上。
德國也有在節目中列入討論,不是只有瑞士。其中一段,德國夫婦講了一句:這是(指居住權)基本權利,這是德國。兩個國力富強的國家,也是曾戰亂跌倒的國家。對於人民的基本權利認知,與台灣確確實實的大不同。makalu1976 wrote:就怕台灣大型保險商,買下房子搞合作社後,然後不斷漲房租..華人固有得有地斯有財,連一堆官員都這麼認為,要怎麼勸他們執行啊.....(恕刪) 你可以考慮再重新看一遍。他們有相關的執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