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魯夫 wrote:
合理..仲介+買屋看屋者非住戶
沒有正當合理性.使用大樓內的任何一項公設..(恕刪)
那住戶的朋友進入該社區,也要收50元!!
送貨人員用到電梯也要收50元!!因為要電費!!
凡是非住戶使用均收50元!!
這樣才合情合哩!!
不然怎麼看都是別人賣房子,你們想撈油水!!
yeng131 wrote:
收錢不是向住戶收哦!
是向有接下委託case並有帶看事實的仲介收...所以不關屋主的事
這完全是基於針對非本社區住戶的使用者付費原則,
我們社區大廳夏日炎炎有開冷氣,非本社區住戶進來享受,本來就該付點清潔費啊!
至於屋主自己不來吹,那是他自己的選擇...
說的這麼好聽,針對非本社區住戶的使用者付費原則,
所以非本社區住戶,進入都要付費
那麥當勞外送人員,黑喵送貨人員,郵局送件人員,住戶的朋友、客戶等等
只要非社區住戶,通通收費的意思嗎??
說難聽點,就是住戶賣房子,管委會想撈油水,可以讓管委會錢更多,住戶當然爽!!
反正是他要賣房子,關我啥事情,因為這樣房子不好賣,也不關其他人事情。
是這樣意思嗎??
補充:記得以後你親戚朋友要進入社區時,記得收50元阿!!因為非本社區住戶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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