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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斡旋金是支票還是現金?

很可能.

陳小春2525 wrote:
仲介在試你對於購買這...(恕刪)
忍忍忍
THE666 wrote:
你怎麼知道仲介通常製...(恕刪)


請爬文,蟹蟹~~
製造狀況為房仲業務技巧之一,你幹過房仲,別說你不知道!
總部對加盟店製造狀況調高月費,加盟店對客戶製造狀況要佣金!
例如:房仲對屋主說,買方跟黑道有關係,縱使買方違約,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斡旋金已經退給買方了!
但事實上是房仲自己吞了!
房仲最喜歡跟買賣雙方玩心理戰了,總部也很喜歡跟加盟店玩心理戰!
老話一句,委託房仲買賣房子請簽一般約,下要約採用內政部版的要約書,勿用房仲版的斡旋金!

陳小春2525 wrote:
請爬文,蟹蟹~~
製造狀況為房仲業務技巧之一,你幹過房仲,別說你不知道!


我沒問狀況怎麼製造,
我是問,你怎麼知道仲介"通常"會這麼做?
(例如,你29樓所說的。)

你應該是聽過很多例子,
所以才知道仲介"通常"這麼做,
而不是"偶而"這麼做,也不是"都是"這麼做,

請問你有知道很多例子嗎?

還是只聽說過一兩個例子,就說仲介"通常"這麼做?



就好像有一個汽車銷售員,曾經做狀況把客人訂金沒收了,
你也不會因為他曾經做過這麼一次,
就說...
汽車銷售員"通常"會做狀況把客人訂金沒收,

你會這麼說,
一定是聽到過很多汽車銷售員都這樣做,
或是有汽車銷售員告訴你他們"通常"會這麼做。
才會這樣說,


同樣道理,你怎麼知道仲介"通常"會這麼做呢?
會做狀況把斡旋金全自己吞了呢?


----------


製造狀況為房仲業務技巧之一,
但並不代表他會對任何事情都做狀況,
你也會說謊,
但並不代表你對每個人,每件事都說謊。

THE666 wrote:
製造狀況為房仲業務技巧之一

房仲就是整天幹些偷雞摸狗的事
不但給客戶下狀況還違法賺取差價
做的事跟詐騙集團沒兩樣還自稱為"業務技巧"
實在可惡
THE666 wrote:
我沒問狀況怎麼製造,...(恕刪)


請查判決書,蟹蟹!
別跟我說你不知道如何查判決書!
我不否認還是有好的房仲,但是保護自己很重要!
老話一句,委託房仲賣房請簽一般約,下要約請採用內政部版的要約書!
主要目的就是保護自己而已,因為永遠不知道受託人是否真正在幫委託人買賣房子還是只想撈佣金!
再者,房仲可不是第一次打房地產官司,如同您或者您公司對於不動產官司也是很有經驗,知道法官愛聽誰說的話!
房仲所謂的業務技巧主要目的在於佣金,製造狀況的目的也在於此,當然此技巧也適用在法院上!
另外小弟無法像房仲一樣擅長面不改色的說謊,A錢後再去寺廟裡拜佛念經!



長知識^^

正努力看房中
學起來才不會吃虧

謝謝
說得好...
陳小春2525 wrote:
請查判決書,蟹蟹!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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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又沒說你...反應何必這大...
THE666 wrote:
我沒問狀況怎麼製造,...(恕刪)
我開始懷疑某些人以前做過房仲

就是這樣才會知道這麼多騙人的招式

而且一定是好幾年前做過的

聽說老一輩的仲介手法特多

原來那些可以說這麼多還說"通常"的

該不會就是那年代的仲介吧!?

是自己搞過這些招還是常看同事搞阿!?

過去一定造孽太多,現在才打算還太慢了吧!!

話說為什麼你們不敢回答某些人的問題呢?

因為你們只會答非所問,避重就輕。
這樣一路看下來,看到幾位前輩分享的心得
真的是增廣見識了
我是仲介 wrote:
我開始懷疑某些人以前...(恕刪)


房仲哥您好,判決書多看就會知道了,我想您應該常看才對阿,公司應該也有收集這些判例以備不時之需喔!
您是房仲但卻認為搞這種撈錢手法是造孽而非業務技巧,這值得表揚!
當然我們把這些所謂的業務技巧公佈出來後的確是斷了很多房仲生計,但濾掉那些人後對於房仲業長久發展還是很有幫助的,對整體形象也會有所提升!
另外我們所知道的房仲業務技巧只是冰山一角,跟正坐在電腦螢幕前看01的店長相比還差的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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