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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的陰謀與陷阱

moneynienjinjin wrote:
答案出來了真的是猜的...(恕刪)

為啥你回我回THE666的文,
難不成你就是THE666?
難不成這就是M01最夯的自問自答模式?

如果你想反駁我實價登錄的論點請直接針對論點反駁,
而不是直接給人戴一頂「真的是猜的」的帽子,
這樣只會讓人看破手腳。

實價登錄就是個資訊透明化工具,就只是真實顯示買賣價格,
至於買賣的人要故意高賣還是低賣它根本管不著,只要交易的金額是真的就好,
一堆人喜歡高賣或低賣拉高拉低平均成交價是他們的自由,
也就是說這是理論上「可能」發生的「正常現象」,尤其是一堆人還在炒,
所以你懷疑平均成交價問題就只是個你「你自以為」實價登錄有的功能,
本來就沒有的東西哪來的陰謀與陷阱。

至於你後面提的數據落差問題可以去找立委押官員來澄清你的疑慮,
但要拿來證明不存在的實價登錄的平均房價功能就省省吧。

老實說真不想回得這麼認真,
因為在實價登錄施行前後這種「故事」真的看太多了。
aquaaqua wrote:
為啥你回我回THE666的文,
難不成你就是THE666?
難不成這就是M01最夯的自問自答模式?

如果你想反駁我實價登錄的論點請直接針對論點反駁,
而不是直接給人戴一頂「真的是猜的」的帽子,
這樣只會讓人看破手腳。

實價登錄就是個資訊透明化工具,就只是真實顯示買賣價格,
至於買賣的人要故意高賣還是低賣它根本管不著,只要交易的金額是真的就好,
一堆人喜歡高賣或低賣拉高拉低平均成交價是他們的自由,
也就是說這是理論上「可能」發生的「正常現象」,尤其是一堆人還在炒,
所以你懷疑平均成交價問題就只是個你「你自以為」實價登錄有的功能,
本來就沒有的東西哪來的陰謀與陷阱。

至於你後面提的數據落差問題可以去找立委押官員來澄清你的疑慮,
但要拿來證明不存在的實價登錄的平均房價功能就省省吧。

老實說真不想回得這麼認真,
因為在實價登錄施行前後這種「故事」真的看太多了。



所以你支持的是不透明的隱藏大量數據的實價登錄制度??

還是你認為將近三分之一沒揭露成交行情的都是死投客作價假成交?

我自以為平均成交價是實價登錄有的功能??????

不存在的實價登錄的平均房價功能???

是因為我的電腦功能比較強嗎?

還是我用的是付費版?




.....
實價登錄是用戶數做登記的
買賣轉移棟數是用建物的建號當單位做登記的
一戶可能會有多個建物多個建號...
要不要再檢查看看...

gogogo4829 wrote:
實價登錄是用戶數做登記的 買賣轉移棟數是用建物的建號當單位做登記的 一戶可能會有多個建物多個建號... 要不要再檢查看看...


是我看不懂你的問題

還是你自己也搞不懂在說什麼?
就是你所查的實價登錄"筆數"
跟台北市地政局查到的"買賣轉移棟數"
單位本來就不一樣....差異上面說了
另外 登錄時去高價低價比率這種方式
一般計算房價HPI(house Price Index)等統計
普遍都是去除偏差過大數據在依房屋案件種類標么化計算
實價登錄也不是首創...
實價登陸最大的陰謀是以後要照成交價課稅吧
到時房屋稅和地價稅稅單一漲數倍
可是沒有你討價還價的餘地
完全不需修法
稅率本來就是這麼高
不愧是01,當初出現時說房價會跌,現在發現沒跌又出現太高太低不登入又變成陰毛論.

偉哉01空軍論壇
推你啊,新聞媒體視若無睹,不敢報導,相當奇怪?

說去頭去尾,這去的比例也太高了吧!!!

moneynienjinjin wrote:
有網友說台北市公寓平...(恕刪)
HI,BABY
gogogo4829 wrote:
就是你所查的實價登錄"筆數"
跟台北市地政局查到的"買賣轉移棟數"
單位本來就不一樣....差異上面說了
另外 登錄時去高價低價比率這種方式
一般計算房價HPI(house Price Index)等統計
普遍都是去除偏差過大數據在依房屋案件種類標么化計算
實價登錄也不是首創...


沒錯

一"戶"權狀裡可能存在多筆建號

停車位啦!共有部分啦!

這樣就會有3筆建號

但移轉棟數的計算並不是各種不同建號分別計算的,而是用"建物謄本上之建號為計算單位",也就是主建號

所謂的建物買賣移轉棟數統計,指的是建物所有權登記異動時,以買賣為異動原因的"件數"(過去以棟數為名,現繼續沿用),和實價登錄的基準大致相同

新竹地政事務所交易筆棟數 :土地以筆數計算 ;建物以戶數計算 ,不是以建號個數計算

買賣移轉棟數不可能蠢到把公設的建號視為獨立一棟啦!那就太好笑了

你說的情況大多發生在有獨立權狀的停車位附隨成交移轉的時候

代書在實價登錄時將他們視為一戶

但因為停車位有獨立權狀,所以買賣移轉棟數視為單獨一棟

就會造成買賣移轉棟數比實價登錄多1筆記錄的情況

這確實會造成誤差

但有獨立權狀的停車位畢竟較少

附帶一提

建物1筆含2個停車位時

地政機關說登記為3戶是錯誤登錄

http://www.xindian.land.ntpc.gov.tw/web66/_file/1358/upload/real-price/RL-mistake.pdf

交易筆棟數之建物棟(戶)應以該案所交易內容之戶數計算,不應加計共同使用建號。例如:移轉2戶,其中各主建號各包含3個共同使用建號,則建物棟(戶)應填2棟(戶)。

所以啦

買賣移轉棟數也是如此(事實上"戶"就是"棟")

一個有獨立建號的停車位一棟,共有部分(公設)又是另一棟的話

102年2月文山區的第一次登記就不會只有19棟了!

新建案的停車位都不只19個了

而且不可能影響到這麼高的比例,三分之一?別鬧了~

何況公寓根本沒這問題

開版就說過了,我這算法一定有誤差,你說的理由還比不上時間差造成的誤差

如果你還不信

你可以用土地筆數計算,會比建物精準

不過實價登錄沒有辦法幫忙自動計算土地的部份

也可以用人工計算建物部分啦

不過就一千多筆

如果你有興趣就幫忙用人工算算吧

我拋磚就是要引玉啊!

幫忙把數據整理的更有意義吧!

還有

實價登錄的目的是要交易透明,消除買賣雙方資訊不對等

不是民意調查之類的統計啊

實價登錄網上房價計算的功能更不是什麼標準化計算

不過就是加總平均而已

我最多支持隱蔽確定是人為操弄的成交價

但將近三分之一是人為操弄??

地政機關公務員有能力判斷哪一筆是人為操弄嗎?

如果無法判斷就該全部公開
你那篇回復的連結"新竹市地政局"
正是內政部規定實價登錄時真正應該登錄方式....
而轉移棟數...應是建號轉移沒錯
有可能一戶多個建號轉移....

轉移棟數的疑問之前也有人提出過了...

http://0rz.tw/AWzyt

跟戶數確實對不起來 兩個計算方式本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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