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ppm wrote:
屋主付不出貸款才會被銀行斷頭...(恕刪)
法拍屋的盛況應該不會再出現了
金管會跟政府都有從政策面跟立法面想盡辦法讓銀行無法啟動法拍機制
前者請去估狗 『車房貸展延喘息期金管會擬拉長為6年』的新聞
後者請去估狗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54條之1』(效果跟前者類似,不過效力更強,直接強制銀行加給房貸6年寬限期,不過並非每一個案均可適用,要依擔保品狀況個案審視)
如果各位炒房槓桿玩很兇的,請務必去借幾筆信用卡或小額信貸貸款,而且千萬別太快繳清,以後這些債務會保佑你們的
至於銀行的房貸業務,我只能說,台灣的銀行很可憐,消金已經沒什麼可以做了,現在連唯一有保障的房貸業務都岌岌可危,無法啟動法拍機制的房貸業務,如果你是銀行,你敢放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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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islai wrote:
銀行哪裡可憐了?
我就看不出來
真正有需求的客戶通常借不到錢
不缺錢的銀行反倒很想借
這就是銀行
因為銀行會考慮還款能力阿
你錢越多他越敢借你
銀行都會打來拜託跟他們借錢
沒錢你要找銀行借錢
也沒甚麼可以抵押
怎可能會想借你
兄弟阿對你我才說實話 wrote:
因為銀行會考慮還款能力...(恕刪)
現在麻煩的地方在於
還款能力的判斷已經很難是一個放款與否的基準了
可能從業務端的角度來看 薪資高、收入穩定、有擔保品 就是一個很好的放款對象
但是從風控端的角度來看 配合前述的法律相關規定 即便是薪資高、收入穩定、有擔保品的放款對象,還是有出包的可能性
我自己親眼看過的案例,台北市政府的組長級公務員,月入七萬,被法院裁定免還1300萬的總負債。
1300萬的債權就這樣消失了,如果你是銀行,你還敢在台灣放消金嗎?別說市政府的公務員了,其他諸如警察跟鄉鎮區公所的也是擺爛一堆
當然,說到最後
薪資高、收入穩定、有擔保品的放款對象 畢竟還是比那些一窮二白的人要來得適合放款
F大其實說得也沒錯,放款本來就是該放給需要用錢的人
問題在於,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推行及前述的房貸契約條款強制修正,卻會讓銀行放款給這一類的人,等於是在做慈善功德,因為只要擺爛,依照法律規定,幾乎可以不用還。
也因此,現在銀行的放款行銷電話大部分都打給沒負債的上班族、名下有大量資產的有錢人,那些真正需要錢的老百姓,是沒人理他們的(要創業的,請找企金,不在討論範圍內),因為擺爛之後能夠不用還的機率很高。借了可以不還,很爽沒錯,但是人家就乾脆不要借給你了。我在想,現在地下錢莊的生意說不定很好,因為這一類的客戶,銀行不肯融通資金,他們只能走地下金融的路,不過一旦還不起,以後斷手斷腳的討債社會新聞應該會常出現,大家到時候又要怪銀行不肯借錢了嗎?
現在看起來房貸還很好放款,門檻還很低,只要擔保品足額即可。只是法律是去年一月才開始施行的,等到影響層面漸漸開始擴大,適用前述54-1的法院開始增加(這部分的業務,很多代辦公司正在推),房貸風險會逐漸開始提升,屆時可能一般受薪階級辦房貸的難度會更高。在過往,法拍屋的數量提高,是房地產回檔的指標,現在法拍屋的數量因為政府的介入無法提高了,房地產市場真的就高枕無憂了嗎?我們可以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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