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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家裡要被拆了,急!急!急!

應該是建商買了
鑑界後才確定發現有占用情形吧
樓主應該也不知道有占到旁邊的土地
畢竟土地不是樓主的 是龍山寺的
所以不能申請土地鑑界
也就不知道自己住的土地情形了

其實近幾年鑑界偏移的事情很常見
因為三五十年前的鑑界技術和現在的鑑界技術不同
土地偏移十幾公分甚至幾公尺的大有人在....
基本上地是地主的
這樣子當然算侵占
地主應該還可以跟你要求民事上的租金損失

除非你賴著不走 等到法院判拆 強制執行

不過建議不要這樣子

因為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如果今天是你的土地被人侵占
你一樣會不爽的
你的情況基本上不會判拆屋還地
因為你實質在那塊土地使用30年 實質使用人
又只佔到一坪
拆屋反而損失更大 房子也不能住
法官會斟酌實際使用人下去判,但如果建商去行賄法官......
以地盡其力 物盡其用的原則下會被判承租或買下(正常原則下)

所以你應該承租設定地上權吧.因為你房子的土地是龍山寺的 也不是自己 買那一坪也沒用
向建商承租那一坪,除非你那一坪影響建商要蓋房子的通道

這是民法物權篇的其中之一概念

我不知道法律怎麼訂~~
實務上有地上物就可以談都更了
享有跟地主一樣的權利
全看你怎麼跟建商談
要有耐心!!
加油!!


alex_stone8190 wrote:
所以你占用了人家的地很多年~還要叫人家賠錢?

這社會真是病了~..(恕刪)




這年頭就是這種人很多~
之前還聽過賣屋沒給土地所有權狀的
shiming5858 wrote:
各位大大好: ...(恕刪)
你只要是住在那.....萬事可談......你以為都更蟑螂是怎麼來的....
100多年前
我外˙阿祖買三合院
結果
20年前
市府說有一半是市府的土地
要承租
當時就有不良建商啊
不是他的土地也賣
公所在鑑界是腦子進水嗎,這文章果然問題一堆

CWC20030205 wrote:
不好意思,小弟完全...(恕刪)

這種事在台灣很多啊
有的土地權是別人的,但是他租給你蓋房子
地上物權力屬於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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