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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請房仲發表一下..日本買房讓客戶套牢的爽快經驗


ganman wrote:
台灣人愛置產..都說...(恕刪)


請問樓主是否小時候有過悲慘的經歷?

或者出社會有遭到他人排擠或者歧視??

不然你的文章內容怎麼看起來會讓我有這種疑惑呢??

還是你真的有過,所以來這邊取暖??

非常同情你這思維,可惜很難得到許多人認同!!

現在是否可以投資了?日幣慘跌.
我是仲介 wrote:
請問樓主是否小時候有...(恕刪)
前年或去年投資日本房地產的真產...

日幣大跌將近30%

資產直接蒸發30%...

jack895119 wrote:
前年或去年投資日本房地產的真產...

日幣大跌將近30%

資產直接蒸發30%......(恕刪)

房仲說..現在是日本置產的好機會..
耶..跟2年前的說詞一模一樣..
那2年前買的那些人?置產=真慘..
不信邪的..繼續買..加油喔..
看到買方被套牢,房仲是真的會笑到嘴巴歪掉流口水。
而如果是自己介紹的案子,那真的是拍桌子瘋狂大笑到嘴巴歪掉流口水。
當然事後房仲還會打電話刺激一下屋主,看能不能撿到便宜。
這種例子是常有的,不怎麼稀奇就是了,前陣子有位補習班名師就是這樣自殺,不過房仲有去撚香包白包喔。
全台三萬多個房仲在不動產業界裡撈錢,宰的就是剛入門的小兔子。


民眾控房仲兩頭騙 賺價差「是詐欺」

2014/12/06 19:16

民眾常透過房仲買賣房屋,卻也因此常引發買賣糾紛。新竹民眾陳先生便向《蘋果》投訴,他委託台灣房屋新竹經國店售屋,以830萬元成交,卻發現買方是以840萬元買下,指控房仲賺價差,是詐欺的行為;房仲最後雖退還買方10萬元,但買方林先生仍認為「感覺受騙」。

今年9月,陳先生透過台灣房屋新竹經國店幫房東蔡小姐售屋,但未簽委託銷售合約,因經紀人陳宜君多次要求降低底價,最後同意以830萬元出售,陳先生指出,「房仲說只收買方1%服務費,幫忙談成交那麼辛苦,要求給她5萬元分紅。」心想1%服務費也才8.3萬元,便同意給5萬元服務費。

買方林先生則對《蘋果》表示,當初透過台灣房屋光華店購買該住宅,但談定價為840萬元,另支付2%服務費,簽約時光華店店長呂秀珍曾說,「因10萬元是屋主要給代理人陳先生的酬勞,所以合約書成交價僅寫830萬元,10萬元併到服務費額外支付」,等於共支付26.8萬元的服務費。

隔天林先生驚覺有異,主動聯繫賣方陳先生,才發現成交價有落差,痛批:「成交價應該講清楚、透明化才對,不該買方一套、賣方又一套,感覺受騙!」他找上光華店理論,店長才同意退還10萬元。呂秀珍解釋,「買方後來認為買貴了,就調整服務費,案件圓滿落幕,對方滿意就好。」

但賣方陳先生氣憤說,房仲不該這樣偷斤減兩,用詐欺手段兩邊都騙,本來以為房仲只收買方1%服務費,才同意另給5萬元服務費,現在感覺被詐欺,想討回5萬元卻拿不回來。

記者詢問賣方經紀人陳宜君,她表示交由公司法務處理,不表意見。台灣房屋新竹區法務謝小姐說,服務費與契約內容皆經雙方簽名蓋章同意,且陳先生非契約當事人,無法退服務費。但陳先生認為,法務不了解整件事情經過過程,也沒問過買方,僅聽房仲的片面之詞,「銷售同意書都有載明不賺取任何差價,房仲作法擺明有錯!」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提醒,房仲應該清楚告知交易金額,只要有施用詐術使他人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的意圖,即構成《刑法》339條詐欺罪,「不要以為金額很小就不以為意,這是不法也是不道德的。」(張琬聆/新竹報導)

ganman wrote:
台灣人愛置產..
都說了..買房地產當置產..是不道德的..
尤其是去買別的國家房地產..

近幾年..有些人炒台灣房地產發了..
轉戰日本房地產..
現在日幣狂貶..日本房地立刻飆漲?
(國內建商代銷房仲..說台幣貶..房價會漲..台幣升..房價還是漲..
就是找不到跌的理由就對了..不知道在日本準不準)

房仲最能言善道了..
這波套死一堆人..一定很爽喔..
因為可請他們加碼..繼續買..
或者移轉他國..繼續炒..
這下子又有生意了..
有勞..把這種爽事..報來聞香一下..


我不是房仲先不要炮我
先說我"沒有"聽說過炒日本房地產這種事
最共通的說法都是日本置產好收租年息可達6%
日幣貶值算30%的話~投資二千萬台幣還能年收84萬台幣租金(仍然比台灣租金死豬價強)

至於炒海外房產
遠期有溫哥華上海香港
中期吉隆坡曼谷麻六甲新山
近期峇厘雅加達日惹利物浦....太多了
想聞香?你不只發錯版連01網站都錯了
麻煩估狗一下轉去海外
然前提是英文要好一點
我的日本友人跟我說他們不是不買房而是怕買了被地震沒收><"寧願用租的!日本地震可是很頻繁的.
其實到國外買房的人 大多是長期投資
因為有些國家規定持有年限
短於持有年限 賣出房地產的資本利得是要課稅
而且許多買房的人是自然人 不是法人
法人有每月或每季或每年結算損益的事情
自然人則不需要

我的看法是現在評估是否住前或是套牢言之過早
要到賣出的那一天
才知道是賺還是陪???

豪哥大 wrote:
我不是房仲先不要炮我...(恕刪)


既然是要長期投資賺投報率,那幹麻不要直接到大陸開人民幣帳戶存款就好,五年期的利率有5.25%。
陳小春2525 wrote:
既然是要長期投資賺投報率,那幹麻不要直接到大陸開人民幣帳戶存款就好,五年期的利率有5.25%。


因為大陸給這種利息的銀行不是國營隨時會倒

那裏可沒有中央存保制度

不信?青島銀行近期可以示範給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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