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ING wrote:
謝謝各位的建議! 謝謝各位的建議! 目前已經將訂金拿回,合約書塗掉姓名並作廢
至於不求償的原因是因為屋主家庭關係複雜,怕日後屋主家人跑來滋事,所以我方這邊也不想要了
再來,如果求償到底,怕賣方反悔同意出售,在我們不想買的情況下,變成我們違約
家人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把訂金拿回來,合約作廢就好
另外想請教,該仲介是知名房仲公司,當初是我是斡旋轉訂金,但仲介跟我說,轉訂的部分是直接入在履約保證的帳戶,等到房款附清屋主才會收到所有的錢,而我方這邊只有當初簽的斡旋合約,其他就沒簽過名了
之後合約作廢也是當初的斡旋合約,作廢後由房仲收走,這樣有什麼風險?
會不會過一陣子,仲介拿著什麼契約之類的跟我要錢??...(恕刪)
有你簽名的資料要留底. 感覺收回去你的一份有點奇怪. 難道仲介有隱瞞嗎? 請仲介也寫他們沒有辦法
成交也三方解約無其他求償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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