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ˇ wrote:
我只能說得分後衛 大...(恕刪)
1在此期間,賣方仍可將房屋自由轉移,買賣,過戶,贈與嗎?有無構成一屋二賣?
在法律實務上是可以進行所謂的產權移轉給善意第三人...一屋二賣的例子也很多...民法上是以看誰登記優先為認定依據(專打不動產律師事務所的所長說的)所以即使先簽約但人家卻先過戶了抱歉...還是算先過戶的最大...買方頂多只能向賣方求償
2同上點,則如此有無對我造成詐欺行為?
詐欺行為要看對方有無意圖...並造成你的損失
3若真走到法律訴訟以討回賠償金,而賣方若於近期緊急脫產,難道法律無任何約束力?
對方有不動產也就是有財產...產權即使過戶刻意脫產...仍可以向法院提出追朔財產的權力...不過買賣糾紛而已倒是很少有人需要用到脫產這種把戲
4明天過後會立即寄出存證信函,請問我該催告幾次後可以開始訴訟?需要先找調解嗎?需要申請假扣押?
存證信函寄出後如果對方仍然相應不理...請準備好相關證據準備提告(仲介如果還不出面處理就很奇妙了...他屋主要被告了說)...假扣押?買賣糾紛而已不需要用到假扣押...很多屋主聽到要吐訂金之外還要罰錢幾乎就放棄掙扎了....除非他轉賣的利潤遠遠超過他要罰的錢
5我可以先拿回我原付的定金(由仲介保管),而不算是契約解除嗎?(因為是付現金的)
訂金既然在仲介那邊就跟他拿回來...當然你也可以故意不拿硬說要告屋主表現強硬態度...通常仲介會想辦法說服屋主賣掉...不然仲介存在價值在哪裡?事關他的業績與獎金這種鳥事要丟給它們去做!
6此期間我是不是最好不要下要約其他房子?不然賣方突然簽約,我變成同時成交兩間房??
你最好等這件事情處理完畢再找新房子...而且真的簽不了約你有多的違約金可以用何樂而不為?萬一屋主又決定要賣的話你有錢買兩間嗎?
你拿多少斡旋金要全數還你之外~還要賠償你與斡旋金相同金額的違約金給你!所以買房的小技巧就是你當初斡旋金給多一點~也可以避免屋主反悔不賣~真的反悔了你就賺很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