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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各位關於房子產權問題(急)

我媽媽還在健在時,我提議要幫媽媽買個保險,跟兄弟姊妹說要平分保費,但他們覺得不需要,所以我自行吸收保費,媽媽病危時,老大知道保費還持續,就開口說,總繳保費共繳多少,金額開出來,大家平均負擔...
除了老大以外的兄姐跟我說,別理他....連當時的媽媽還特別叮嚀步用理會..這不就是家人嗎?
當版主的家人提議要分這筆額外之財,沒顧慮到當時支付人的狀況,不需要時,眼不見為淨,需要時,竭盡所能,能要回多少是多少..如此堪稱兄妹??
樓主不用擔心
房子已經過到您名下了
如果其他人有任何意見
需要訴諸法律
舉證的責任在他們身上
雖說家和萬世興
但其他人都不顧情面了
樓主也不需要客氣....
??
會上網問~表示你還很在乎兄弟姐妹情份!~

要堅強點!~很多人都遇到!~
真替你感到傷心!~

個人建議:請母舅或其他長輩出面調解!~+銀行貸款先將兄長的錢歸還!~

母親遺產~可先查出"財產清冊"!~
相信會如此無奈~應該也沒遺囑!~

遺產分配追溯2年內資金~
遺產過戶半年內!~

在法律上~"絕對站得住腳"!
但也不希望失和吧!~

母親老了沒人要!~
走了全都出來了!~

現在是漲價!~
那如果是跌呢?

整理好證明文件與單據!~
好好談~遇到了無奈!~

法律是最後的道德防線!~

依法你不會輸!~
論情~你就盡力談吧!~

看來不論單身與否!~
都要為自己好好打算!~
加油!~
scanning3d wrote:
很早以前母親用姐姐名...(恕刪)


情:當初你媽給你的110萬可視為媽媽的遺產(以及當初若不是你媽,姊姊有可能用低於市價的價錢把房子賣你?),哥哥的100萬可視為共同出資(因為多年來他也沒有要求你每月攤還本利)

我覺得300萬應該是當初貸款的餘額,姊姊結婚離家,不可能把貸款一起嫁過去,所以需要把貸款轉出去,姊姊沒拿錢離家,剩下的三個兄弟姊妹,需要各出資1/3,你哥哥有錢所以直接出100萬,你沒錢,但是可以貸款,所以房子產權歸在你名下,實際上也應該是權宜之計,其他兩個兄姐沒錢也不願意貸款,所以沒出,這樣說沒錯吧!?
如果是這樣,我覺得你的兄弟姊妹說得沒錯,房子的確可以視為母親的遺產


所以你和哥哥都各得 1/3+ 1/12 = 5/12,其他兄弟姐妹得 1/12,其餘你多年來出的生活費用,再去喬一喬

理: 哥哥那一份是借貸,媽媽那一份視為遺產, 所以你得 2/3+ 1/4= 11/12 , 剩下1/12由其他人平分,哥哥那一份要連本帶利歸還

法: 只有哥哥那一份是借貸,你只需連本帶利歸還哥哥的借貸金額,其他兄姐沒有分

前面有人說得貼切,不愧是一個媽媽生出來的
如果不是媽媽,姐姐有可能用遠低於市價的金額把房屋賣給你?如果不是媽媽,哥哥可能借你錢多年來不計較利息?(即使有簽借據,也只是怕你多年以後賴帳),其他兄姐有可能看媽媽給你上百萬不講話?以上這些,其實可以視為你媽媽遺產的延伸

這些情,就看你覺得它應該值多少錢,再去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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