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住宅因為10年無法移轉,建議版主要用心思考有無實際的需求,如果你有閒置的資金,確定10年內不會動用,就可把房子買來囤,因為原始買價已經很便宜,基本上是立於不敗之地,但是,如果你的資金有限,一旦買了合宜住宅,10年內資金拿不回來,又沒多餘的錢買真正自己要住的房子,你就會被套得死死的,會嚴重影響你未來10年的生活品質,人生有多少個10年呢??所以誠懇的建議你,如果不合用,也沒有多餘的錢,就不要去承購。至於你這個資格想轉賣,最少也要等2年後完工交屋才有談論的意義,現在不過就是一個承購的資格,要怎麼賣呢?就算我要跟你買,你拿什麼給我擔保,如果這2年你不幸往生(我不是詛咒你,是討論風險問題),我將來去跟誰要錢。所以要等你拿到房屋所有權,才有可能以設定抵押權的方式保障買受人的權利,等看到了房子我才會安心跟你買,在這個之前,跟你買資格只是徒增交易風險,我看不到任何的交易利基。以上意見,請版主參考。
我也是跟板主有同樣情形,有親戚一知你有資格就來遊說,但拒絕了,板橋之前住了快20年有感情地緣也熟,我也需要有棲身居所,再來10年燮數太多,我可不想10年為了這事法律、錢擔心,且親戚你也不好賺他太多吧,建議版主買下來吧,至少老天爺給你一個機會抽中(你買的單價己低於市場價格),以我對板橋的了解10年後再賣是一定賺的,如果地點真不適合你需求,就再放棄給那些有真正需求的人....很多後面號的人當然希望前面抽中的人放棄他們好補上來,不用跟他們太計較,人天性平常心看待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