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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仲介也別想活了, 這法令通過的話


sebastian' 9000萬 wrote:
但重點是, 現在買方買房意願已經偏低了, 還想灌入總金額的話....(恕刪)


這樣對買方有利吧

可以把其他支出扣除 不是加上去喔

sebastian' 9000萬 wrote:
可憐的房仲, 賺的仲介費還要被打稅, 在台北市隨便成交一間仲介費都是破百萬, 被抽的稅可多了
...(恕刪)

剛好而已本來收入就應課稅,而且這種賣4買2的潛規則,根本就是吸血,完全贊成課稅,有些房仲
老是以現金收取也不開立發票,不符課稅公平。
房仲無法生活...這言語可能比較激進了。

台灣的服務業哪一天被打敗了...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房市透明化之後,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當仲介的!
要當房仲需要更專精,服務態度更好,品質更優良的人才可以勝任,
房仲公司也必須負起更大的責任才能生存(比如說售後服務,替客人保險,談大筆銀行利率等等)

在台灣,不要斷言什麼人會無法生存,如果這些行業無法生存了,你我才需要擔心,
擔心台灣的治安會不會因為無業遊民變多,然後危害你我的生活品質,
或者這些失業人民鋌而走險去做一些傷天害理的事情...

PS.我不是仲介,不過自己的小本生意也曾經被政府政策狠狠的打過,所以我可以體會一些箇中滋味
仲介業者還要再額外扛這筆稅???????????????

>>> 您以為仲介業者會額外扛這筆稅??
投資客 扛風險 獲利有風險
仲介 要賺錢容易多了
風險相對也低很多

hsiangchieh wrote:
你沒賣過房子跟報稅吧...(恕刪)



+1


這是一開始就有的阿~真是奇怪的標題,營業收入本來就要開發票阿!!!!!

仲介費一定要開發票.沒有就是漏稅!

無意義的標題~

實價登錄後,當然要反映出真實狀況,以後好課稅!哀!

仲介方若不開發票,以後買賣方報稅時就會顯現出漏稅了!

沒得逃漏稅囉!
敗就敗,人生的目的就是敗到最高點,不過要先賺錢才能花錢喔!
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所以這代表著房仲業這行業將式微 漸漸消失的意思嗎?
本來就該課稅了,隨便賣一間房就能賺近百萬,這種人不課稅難道要課低收入戶的稅嗎?那仲介會被課什麼稅?
Smart

牛逼老虎 wrote:
為什麼仲介賺高額仲介...(恕刪)



天經地義151515151515151515

dkny0807 wrote:
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恕刪)



我覺得羊毛出在羊身上 既然稅被扣了 因該還是可以從其他地方賺回來吧 為個人所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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