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feHazel wrote:
只有信義是收足4%其...(恕刪)
如果賣了一個你覺得很爽的價錢給四趴有何不可!
這個很爽的價錢應該是說:假設你在委託契約上開價1000萬,那如果賣到這個價錢那服務費四趴就給他吧!那如果你有簽底價900萬那你就可以在簽底價那張上面寫說900萬這個價錢我只付你多少仲介費!
假設仲介幫你賣了超達底的價錢950萬,那給個38萬的服務費,你還有912萬,比本來預期的還高,爽!那ok!
如果仲介找了一個買方出的價錢down底譬如880萬,這時仲介會去找你斡旋,跟你議價,拜託你賣,這個情況下就看你啦!如果880萬你要賣...那你可以跟他說只給一趴還是紅包還是880要賣清的,然後寫個價變,把仲介費的條件也寫進去!那就萬無一失啦!
所以你說仲介服務費可不可談!可談阿!就看你在那個時間點,如果一開始你給他四趴的時候,那個營業員理當會拼命幫你賣,因為有四趴阿!如果一開始你就給人不好的臉色看,簽委託就砍服務費,那他只會在背後幹你!簽回去之後就冰起來!<<===謎之音:簽回去冰起來做啥!? A:因為信義都是普專,也就是底薪制,所以會要求每月要簽幾件回來!~~
以上...謝謝收看
突然想到!
信義的業務員跟你說的一般跟專任的差別那些內容,可以說只是話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