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ekimo wrote:
那我要住哪裡??中間我搬家 粉刷 購置家電 開銷也不少 而且 這邊大約漲了3成了..
那個車位佔用人 也 打著原價跟我買的如意算盤 哀
所以 我請求排除使用權 取回車位對我而言 比較有實質的利益
小弟以為,最合情合理兼有利的情況應該是想辦法用82年的價錢把那車位買回來....
不然就是向仲介以及前屋主提出某些程度上的賠償
仲介跟前屋主 都覺得他們沒有錯 我還佔便宜呢 我根本不想站這種便宜
怎麼看都覺得你想佔便宜…
想無條件將使用權拿回來,覺得比較有實質的利益…
房子漲了捨不得讓屋主原價買回…
又想用82年的價錢把車位買回來…
最後還說不想佔這種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