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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坪40年的老4樓公寓建築,都更後可以換回多少建築

plurk1 wrote:
看來我朋友的條件最好,, 這建商是佛心來的
住三 , 離信義線捷運出口 100 m , 8m 巷, 土地約 6 坪, 公寓2樓 20 坪
建商直接提出還沒商談: 提出室內 40 坪不含公設 + 一個坡平車位
應該叫他快簽約嗎 ?


公寓20坪對都更是沒多大的意義,因為價值不大.

不是1樓,如果是1樓還分是不是店面(因為價值差很大),公寓2樓以上價值相差不多.

土地6坪,住3不是住3-2,所以法定容積率是225%就是只可以有13.5坪.
那不是他有20坪嗎?沒錯因為以前沒有容積率的限制.
4樓公寓共同持有共24坪蓋20坪正常.

現在6坪土地,建商要給40坪的容積率(還要加公設).
6坪土地蓋40坪房子所以容積率是667%
667(實際容積率)(還不含公設加建商成本)/225(法定容積率)=2.9644444倍我記的都更獎勵是平均38%,好像文林苑的獎勵是很多還有消防....才是有2倍左右(含公設),你是有什麼獎勵才有辦法3倍的容積率(還不含公設)
如果你沒有騙人那你就知道社會的不公平.為什麼你可以3倍以上的獎勵(建商的成本還沒有算).
如果含公設加上成本那容積率不是有1000%以上獎勵是快5倍.

如果是真的那台北市政府就把土地使用分區的容積率給廢了吧.

真的想知道為什麼可以是別人的好幾倍.


flycode wrote:
因為王家前沒有臨路,...(恕刪)


剛剛才看一下王家的人說現在2家土地是分開,分別是23和26坪,其中一家只有是蓋2層樓30坪左右(只有用容積率的3成左右).

所以有人也是一樣說一大堆自己蓋不到(還有一大堆的法規),所以那些利益就是建商的.所以王家就不可以有自己的選擇,建商已經對你很好了,已經給你很大的恩惠了.

地主分42%建商分58%
這數字是真的嗎?
為什麼這麼爛的條件文林苑那三十多戶要同意?
還強迫王家接受這種爛條件?

留級的米蟲 wrote:
地主分42%建商分58%
這數字是真的嗎?
為什麼這麼爛的條件文林苑那三十多戶要同意?
還強迫王家接受這種爛條件?(恕刪)



當然是真的.
是參考天下雜誌的網頁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31655&page=4
因為沒有其他開出更好條件的建商願意,住戶也拿不出十幾億元自己出錢蓋(自辦都更或合建)...難道要在破公寓住一輩子嗎?

市區的舊公寓,若已確定未來50年內無改建機會的話,不曉得還會有多少價值?
留級的米蟲 wrote:
地主分42%建商分58%
這數字是真的嗎?
為什麼這麼爛的條件文林苑那三十多戶要同意?
還強迫王家接受這種爛條件?..(恕刪)

地主分42%建商分58%

建商是要出錢出力蓋房子,地主只有出地和拿錢(搬遷費)可沒出錢蓋房子啊!
建商分到58%,要把58%中賺到的N%免費送給地主,用來蓋那100%的房子。

因為即使是100%產權的素地合建,地主出地,建商出錢出力,也大多這樣分。
只是看地值多少? 多分或少分而已!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tommycheng wrote:
因為沒有其他開出更好條件的建商願意,住戶也拿不出十幾億元自己出錢蓋(自辦都更或合建)...難道要在破公寓住一輩子嗎?

其實應該說是住戶不懂
例如建商真的是自己掏錢出來蓋嗎?其實也是拿地主的地去銀行抵押貸款來蓋...

36戶就算後來知道自己拿到爛條件(42%)了,又能怎麼樣?約都已經簽了、來不及反悔了...
其實住戶內都臥虎藏龍,律師、設計師、建築師、有的說不定還開建設公司都有…
沒人會傻傻的簽下去…這種隨便簽下去都是幾千萬價值的約,一定都是仔細評估後的結果!

我自己的例子:
鄰居老住戶是開建設公司,自願跳出來自辦還不是被住戶否決掉,馬上有黑函說由那戶辦會分配不均等等…
然後要說自辦讓住戶自己賺,結果要一堆程序,找銀行、建商、代理實施者、選商、評估等等…一堆事情,要給人家抽多少,誰來當改建委員通通喬不定…


什麼都不給人賺,最後就是什麼都沒有!
tommycheng wrote:
其實住戶內都臥虎藏龍,律師、設計師、建築師、有的說不定還開建設公司都有…
沒人會傻傻的簽下去…這種隨便簽下去都是幾千萬價值的約,一定都是仔細評估後的結果!

以我家以前碰過的例子
(某些)建商的確是專門吃不懂的住戶
公聽會都嘛講的很好聽
家中長輩也差點聽信建商的話簽下去了

我只能說傻傻簽下去的人絕對不在少數...
我們家後來是花錢請專業的來看過合約才知道陷阱很多

建商想賺,當然可以
該賺的部份我同意給他賺,別用騙的方式來拐住戶

tommycheng wrote:
什麼都不給人賺,最後就是什麼都沒有!

我家後來很慶幸,還好沒給建商騙到
維持現狀還比被建商騙來的好...
flycode wrote:
建商是要出錢出力蓋房子,地主只有出地和拿錢(搬遷費)可沒出錢蓋房子啊!
...(恕刪)


建商是要出錢出力蓋房子沒錯
但台北最貴的不就是土地嗎?
據我在這版上看到的台北都更印象
好像都是說五五分或六四分
還有人說地段特好的可以七三分
文林苑連五五分都沒有
這樣的爛條件怎麼三十多戶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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