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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不拆? 對或錯? 人們總是習慣站在弱勢的一邊

fanta3201兄說的是

本來我也支持都更, 覺得這些釘子戶只是為了換取更大的利益
所以在那抗爭

可是昨天看到市府和警方用這麼粗暴的手段
強制拆了王家
我的立場瞬間轉變(可能多少受到那些嗜血媒體的影響)

但市府的都更原意是好的
只是昨天這處理手段就真的讓人........
難道就沒有其他比較溫的方式嗎?(小弟愚昧!我是想不出來)


加上這建商
老早就把預售屋賣出去了......
這是什麼心態?
再加上這幾年台灣的房價都被這些無良建商一直炒高

所以很自然的大家都會選擇站在王家這邊

maddeath wrote:
只是昨天這處理手段就真的讓人........
難道就沒有其他比較溫的方式嗎?...(恕刪)


這案子已經拖了兩年多了
已經虛耗兩年,當然只能用強制的手段
並不是沒有緩衝時間給對方
而且也是已經判決下來的結果,市府只是執行而已

換個角度想,如果能用溫和的方式拔除,那還叫釘子戶嗎?
情理法是不能兼顧的,必需有所取捨
不了解實情卻寫出這種讓人感覺很遺憾
你了解事件始末媽?
了解實情你就不會寫出這重文章
不了解實情你哪來的權利批評人家是釘子戶
希望下一次莫名奇妙被劃到都更的是你家........

文林苑都更案懶人包文林苑都更案懶人包

fanta3201 wrote:
臺北市政府依據都市更...(恕刪)


那個平衡點是什麼, 還不是錢...lol 建商嫌給太多, 而住戶嫌太少; 那來的平衡永遠不會, 就跟一堆人在那邊期待著社會會有公平一樣.
那你知道你說的這些人有拿100-500萬的補償金拿來租房子嗎?
拜託一下積極參與這種模糊的字眼一定被砲的,

基本上你在公聽會上面簽"不同意"就可以了,

但是王家這麼剛好公聽會的通知信都沒收到,

法院通知信卻收的到還同一個地址,

去看它們的判決書王家根本就再打迷糊仗,

說根本不想都更...虎誰啊,




kimi19827 wrote:
怎麼都沒有人討論到出...(恕刪)


學生畢業了~就不會再出來做這些事情了~

但這些學生真的~跟他沒有關係~他們也出來抗爭~

抗爭總有目的跟真正能解決問題的效果

如果抗爭一點用都沒有~

那還是換別的方式吧

個人不建議抗爭的作法~浪費社會資源~然後又沒達成目的~

真的......這些同學因該有能力想出更棒的方法~

而不是就賴在地上等人搬走~

Beneath this mask there is more than flesh. Beneath this mask there is an ide

一天到晚游泳的魚 wrote:
不了解實情卻寫出這種...(恕刪)



這位大大如果了解實情,請您直說分享給大家知道
我想一定會有很多人想了解的

至於你批評我稱王家為釘子戶,那你一定是沒看完全文
我文中有說王家的情況跟我的舉例不同,請你可以再看仔細一點。

這整件事情沒有必要硬說王家跟其他同意戶誰對誰錯
也不用扯上多數暴力,整件事演變成這樣所有住戶都是受害者。

關於獨立產權跟袋地的爭議,我不是建築學者,不能妄下定論
如果王家是獨立產權,跟其它被排除的住戶一樣有建築線,可以排除在都更之外的話
建商跟都更局很明顯的就是知法玩法

但如果王家確實是袋地,依法必須要納入的話
市府的拆除是於法有據的。
而這些疑問,還是需要專家們來解答

王家是這次事件的犧牲者,讓我們了解到了都更條例的問題
儘快修法,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台灣是所謂的法治國家,知法的人才能玩法,小老百姓們對於攸關自身利益的事,一定要多注意。
飛梭之影 wrote:
這案子已經拖了兩年多...(恕刪)


這你可要知道,兩年,建商可以重新規劃繞過王家,不行?為什麼?因為文林苑已經賣完了,拖了兩年,又是誰造成的?

依法行政?怎麼看,法都是站在有利者的一方,原來現在的法就是大家可以賣不屬於自己的財產

不負責任的政客最喜歡用依法行政這四個字內~~

既然已經拆了無法挽回,大家要記取教訓,以後被都更不要亂簽東西,不同意就別開價,同時也要考慮清楚,住有如鴿子籠的電梯大廈,不會比現在寬闊的老公寓還要好

fanta3201 wrote:
臺北市政府依據都市更...(恕刪)


樓主大大
針對你的想法,小弟也有個想法
今天合理上應該是要取得所有的地,才開始進行拆除作業
王家這兩戶當初尚未同意,其他的房屋就不應該先拆
沒有先拆,就不會有你說的那個不能在自己的地方離開的問題
現在就是建商政府硬來,建商就是鐵了心一定會把王家房子給拆了
所以才敢先拆先賣預售屋的

小小想法與樓主大大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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