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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買社區車位的人可以主張有分攤地下室公設,所以要停機車嗎?


gtbgtb wrote:
我們是新社區,建商並...(恕刪)


停ok呀~~清潔費收高就行了...

等同汽車
PO文最怕是一些腦x,明明都做人身攻擊了~還說沒EQ 動不動就提告~~~你父母教的嗎??那我問候他們你有沒有意見呢~
要畫設機車停車位的時候請注意消防安全設備的部分.....他的正上方你們仔細看...會有網狀的噴水頭(泡沫灑水頭)你們要注意他的防護範圍...還有....不要把停車位劃設在消防栓箱前面(至少保持70~75公分,側邊左右1公尺),還有逃生避難梯的旁邊...那些都是違法的...我最近才去一棟大樓處理檢舉,他就是把消防栓箱擋住...當下就叫他把停車格塗銷掉....結果大樓還要再幫那兩個位置的人家另尋車位...所以很多大樓是有規劃機車停車位給大家使用(抽籤).....如果大家想要規劃..建議先找大樓的機電廠商....先規劃...千萬不要先找我們喔...因為我們礙於法規的約束下...一看到就一定要先開限期改善通知單....你們做應變的時間就會變少了...而且到時候時限內沒有改善...ˊ6000~30000喔
火是我的宿命....看到火我會一直往前衝...我是消防隊員!!當你們大家拼命的外面逃命的時候....就是我該往內衝的時刻了!!
少提一點,車位公設有分大公跟小公,大公就是所有人都有所有權,買車位只買到使用權,小公就是買車位的公設會比沒有買車位的公設多,多出的部分就是由車位持有人共有的部分,這看公設比或許看得出來,會多出好幾坪。
認同achitsai的見解!

gtbgtb wrote:
我們是新社區,建商並...(恕刪)

gtbgtb wrote:
我們是新社區,建商並...(恕刪)

你可以建議他的機車坐電梯
然後停在他自家家門口...
那個也是公設阿..
而且絕對不會有人破壞..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我現在住的社區也有相同的問題,
汽車位無獨立產權,至於多劃設的機車位則是被舊住戶佔用,
後期搬進來的新住戶,沒辦法使用那些機車位,
跟管委會反應,就回應那是之前就存在的現象,所以沒辦法處理
這種現象該如何處理?

gtbgtb wrote:
我們是新社區,建商並...電動門開啟用的電(恕刪)


電動門開啟用的電 可以只算有買停車位的人嗎? 很好奇? 多半是用清潔費來算吧??
這是本大樓實施之後的慘狀.本來只畫了10格.
最後一整條.連汽車迴轉道都被停了!!
公德心.在台灣很久不見了


那就規劃位置給住戶阿


然後收清潔費


這樣阿..........應該還有空間吧

gtbgtb wrote:
我們是新社區,建商並...(恕刪)

那照這住戶大人的思考邏輯來推論
那下次他可能會提說,大樓土地的大家共同持份的,所以呢,我可以去把我家的衣櫃放在你家,因為都是共同持份的土地啊,
太扯了
這樣的理論還要理喔
叫他不爽去提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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