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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屋人,想的和你 不一樣!!」 ~Part 1

量力而為,不是很好嗎?
沒有富爸媽、錢又賺不多就往市郊找押!台北縣有一堆新空屋,只是你沒花時間去找
住的好,又不會讓自已負擔變重,還可以維持自已想要的生活

錢賺不多,又只想買在市中心?作夢也該有醒的時候吧!
留紀錄等著以後看,

居住的正義不存在政府的心中,
得到好處就忘了得不到的痛苦是人類的本性,
如果不願受苦,不是加入既得利益者分贓,就是發生革命拿命換機會。
Mike_Bear wrote:
台灣的房地產屬於私有化 可以傳承給子孫
如果你繼承到一大筆土地或是房產 你會把他賣光 以造福其他人 也擁有房地產
還是 你會把他出租 自己既有錢可花 又可以造福子孫呢 ??

Mike大,歡迎理性的討論。

試想,若有一個人從一出生後就擁有非常多的土地或房屋;他這輩子什麼事都不用做,只要收租就可以過得非常優渥的生活~
您認為這樣的過程符合社會的正義嗎?
很抱歉,如果是這樣的人,對社會幾無貢獻,可以優渥的生活在社會上,我認為是可恥的~(這與目前的社會價值是有些衝突)
也許我們都想當田僑仔~甚至讓我們的下一代也是,因為這是目前社會的現象,是社會及法律制度下的結果。
若社會或法律的制度能要求或趨近,對於一個對社會能有良好(巨大)貢獻者,才能獲得良好(優渥)的生活,是不是更能符合社會正義? 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

這樣,對於資源集中者,才能不忘要要求其下一代努力,要成為社會上有用的人,社會才能更進步。
照您這個理論
那我們也不需要努力了..
假設 我們很幸運的發財了
小孩繼承都不行 對吧?

我的想法是 社會本來就是不公義的
而政府要做的是拉近這樣的差距
而不是一味的想搞齊頭是平等

基本上而言 仇富並不會讓社會更加好過
如果造成社會的對立 往往都是弱勢的一方吃虧
scwuadela wrote:
Mike大,歡迎理性...(恕刪)

scwuadela wrote:
試想,若有一個人從一出生後就擁有非常多的土地或房屋;他這輩子什麼事都不用做,只要收租就可以過得非常優渥的生活~
您認為這樣的過程符合社會的正義嗎?
很抱歉,如果是這樣的人,對社會幾無貢獻,可以優渥的生活在社會上,我認為是可恥的~(這與目前的社會價值是有些衝突)
也許我們都想當田僑仔~甚至讓我們的下一代也是,因為這是目前社會的現象,是社會及法律制度下的結果。
若社會或法律的制度能要求或趨近,對於一個對社會能有良好(巨大)貢獻者,才能獲得良好(優渥)的生活,是不是更能符合社會正義? 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

這樣,對於資源集中者,才能不忘要要求其下一代努力,要成為社會上有用的人,社會才能更進步。


姑且請教你口中的正義是甚麼?

今天藉由買樂透中頭彩獲得良好(優渥)生活的人是否也不符合社會正義?

使用與人之間的關係取得商場上的競爭優勢,即便其產品屬於次等品,如此累積而來的財富是否也不符合你所謂的社會正義?

畢竟這些都不俱備對社會有良好(巨大)貢獻的要件。

再來,何謂優渥的生活?精神還是物質?還是兩者兼備?
第一次聽到 會因為買不到房子而革命的 有點天真啊
我們這個政府呢 最厲害的就是讓人民吃不飽卻也餓不死

贔屭 wrote:
留紀錄等著以後看,
...(恕刪)

scwuadela wrote:
Mike大,歡迎理性的討論。

試想,若有一個人從一出生後就擁有非常多的土地或房屋;他這輩子什麼事都不用做,只要收租就可以過得非常優渥的生活~
您認為這樣的過程符合社會的正義嗎?
很抱歉,如果是這樣的人,對社會幾無貢獻,可以優渥的生活在社會上,我認為是可恥的~(這與目前的社會價值是有些衝突)
也許我們都想當田僑仔~甚至讓我們的下一代也是,因為這是目前社會的現象,是社會及法律制度下的結果。
若社會或法律的制度能要求或趨近,對於一個對社會能有良好(巨大)貢獻者,才能獲得良好(優渥)的生活,是不是更能符合社會正義? 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

這樣,對於資源集中者,才能不忘要要求其下一代努力,要成為社會上有用的人,社會才能更進步。


上一代留財產給下一代,讓下一代有優渥的生活,這怎麼可恥??

可恥的是,這些富二代在恥笑窮二代,說他們不用做事,你們這些窮人要做事...

富二代,不代表對社會沒貢獻,也不需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否則,那大家幹嘛這麼辛苦養小孩,小孩只要長的大就好,幹嘛賺錢供他們唸書,買房給他們住咧...XD
scwuadela wrote:
Mike大,歡迎理性的討論。

試想,若有一個人從一出生後就擁有非常多的土地或房屋;他這輩子什麼事都不用做,只要收租就可以過得非常優渥的生活~
您認為這樣的過程符合社會的正義嗎?
很抱歉,如果是這樣的人,對社會幾無貢獻,可以優渥的生活在社會上,我認為是可恥的~(這與目前的社會價值是有些衝突)
也許我們都想當田僑仔~甚至讓我們的下一代也是,因為這是目前社會的現象,是社會及法律制度下的結果。
若社會或法律的制度能要求或趨近,對於一個對社會能有良好(巨大)貢獻者,才能獲得良好(優渥)的生活,是不是更能符合社會正義? 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

這樣,對於資源集中者,才能不忘要要求其下一代努力,要成為社會上有用的人,社會才能更進步。

這哪不正義呢????
如果社會上的有錢企業家:如鴻海~~台塑......等等企業的經營者都想:反正錢不能留給子孫我賺那麼多幹嘛??老子不幹了!!會比較好嗎??如果你老闆因為這種想法把公司結束~~你會比較好嗎??失業比較快吧!!全世界哪個國家說人民不能繼承的??而且現在還優惠給你~~債務大於財產總值你還可以選擇拋棄繼承~~人生也不是只有錢而已~~帶種你以後也不要留東西給你後代~~當然啦~~如果你留的東西是負的~~我想你的後代也會考慮的~~
不管怎樣 先拉個板凳佔位先!
KuanCheng wrote:
所以說,我其實是講反...(恕刪)
http://www.flickr.com/photos/scott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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