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orence0729 wrote:希望 你 有機會....為了買房子 , 直接付訂金給屋主 ... 然後 屋主跑了 ! ~ 原來是詐騙集團 ...希望 ... 你永遠都有機會碰到 ~~ 希望 ...... 希望 ~~~ 自然會有相對防範機制江湖行走,本來就有風險,事事小心為上
自由自在的獵人 wrote:可以想見的未來是奢侈...(恕刪) 人因夢想而偉大!!!房價上漲跟下跌有一個定律!!建築循環每15~20年一次由美國學者-密契爾提出你繼續去作夢吧台北房價已經沒什麼在漲了要等下一次才會再往上衝應該是這樣如果異常往上才要擔心泡沫吧實價登錄應該沒人會傻傻跑去賣
不論訂出什麼樣的規定台灣人都是很會閃的一定都有漏洞可鑽實價課稅..一堆人不拿發票少5%都願意了誰還在跟你實價課稅啊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政府那管房價怎樣政府只要有搶到錢就好了..至於是誰付就不是那麼重要了但我覺得都是買得起的人付..所以還是先買先贏..但其實應該說房子經手的次數越少就越便宜
讓小弟來告訴大家實價登錄 為提升交易資訊透明化 交易公平性等目的 並作為課稅基礎買方於所有權買賣移轉登記後 申報登錄成交資訊若地政士辦理者 應於買賣成交後申報辦理成交資訊或不動產經紀業居間或主動買賣者 應辦理登錄實際成交資訊即 訂定所有權移轉登記完竣三十日內 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建物或土地成交資訊相關內容小弟今年考試寫的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