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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新竹拾樂(御美學)收了訂金後開始就地漲價.....


gogoid wrote:
請善用合約審閱期, ...(恕刪)

其實他沒有要沒收訂金,因為對這個價錢反悔的是建商,所以即使收了10萬訂金,他卻要求我再加價他才願意賣....Q___Q
說不定建商怕你退訂 給的策略
反正版大都有考慮退訂
那就趕快去退
搞不好還可以在殺價一次

catberry wrote:
因為這間的格局我覺得...(恕刪)
catberry wrote:
簽的那張單子叫「房屋土地訂購預約單」
簡單來說就是不平等條約
約定的價錢,你反悔,付的錢沒收,他反悔,他把錢退你...(恕刪)

看清楚了..下次買房要簽「房屋土地訂購預約單」..
如果有不平等條約..
就改成..買方有權再議價至合理範圍..否則賣方須無條件退款..
"房屋訂購預約單"...這是在鑽法律漏洞嗎?!
catberry wrote:
感謝回覆~我訂金給了...(恕刪)

icewalker wrote:
"房屋訂購預約單"....(恕刪)

這是法律漏洞沒錯~~

如果是[定金]就代表買賣契約已經成立(至少就價金跟買賣標的物)
所以如果反悔的話,定金就變成違約金
也就是俗稱的買方反悔定金沒收,賣方反悔返還兩倍定金

但是房仲(含代銷)大多用房屋訂購預約單來收訂金
上面的條款導致買方明明付了一筆錢(定金)
但是價金卻仍舊由賣方隨意喊價,只對買方有拘束力(買方必須用上面寫的價錢去買)

以下是房屋訂購預約單的通常大致內容
1.本訂購單係經雙方同意訂定之。
2.買方於定金補足後五日內簽約,逾期則視同放棄論,所繳之定金,視同違約,全部沒收,絕無異議。
3.本預約單經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讓。

這個部分台北縣政府已經下令開罰
節錄:台北縣政府認日前做出回應表示,此契約於法無據,要求台北縣建商和代銷公司,日後不得再以此向購屋民眾收取所謂的「訂金」,如果被查獲,可依消保法處6~150萬罰款。
新聞出處:
http://yungching.housefun.com.tw/CB/CB0302.asp?Pkey=%7BA783DD2A-BFE4-48C9-8682-5912D63163DB%7D
您好,我是記者,想採訪您,請將詳情及聯絡方式寄到vivihuang@nexttv.com.tw謝謝
感覺上應該是銷售人員自己要衝業績,所以先行答應你目前的價格,我想妳若是好好溝通,應該會有不錯的回覆,畢竟,他們還有不少的房子還在賣的,實在不行的話,也只有忍痛退場了.....
應該有一件事要釐清的,
是簽約了?還是還沒簽約?

若是合約已簽了,建商再坐地喊價,
就去告死他吧。

若還沒簽約,只是下訂的話,
這個訂金就如同仲介收的斡旋金一樣的意思,
代銷也是一種仲介,
介於我們買方跟建商中間的橋樑,
現在應該是你出的價格過低,低於建商設定的底價了,
所以代銷要求你加價。

代銷跟你說30萬你也別信,
從5萬,10萬開始跟他談吧,
也許加個5萬可以買到,那也不錯,
不然就是去退一退囉,
現在應該找不到有人敢把訂金沒收的地方,
有的話通知我,我去讓他沒收,再去告死他……
看來你是被利用的演員之一....

讓其他人覺得很熱銷.....

所以下次聽到成交的廣播不意再傻傻的以為是真成交......

pabasco wrote:
看來你是被利用的演員...(恕刪)


看來是被利用了沒錯(哭哭)
以後聽到成交甚麼的真的不能相信
(其實我本來就對牆上的賣出紅條存疑了,只是我還天真的以為成交的廣播應該是真的....)

現在還沒有簽約
剛剛代銷的小姐打電話來希望跟我[協商]
但是一提到價錢依然是不肯退讓,說我們出的價錢真的太低...BALABALA
我心裡在想:這句話前天說我還有幾分相信,但是現在這個情況,很想問:你沒看新聞嗎?

現在所有長輩都叫我不要現在買了
更何況是在這種代銷還要我加價的情況....

唉~被這個事情弄得好心煩
真搞不懂還沒簽約就弄成這個樣子
看來買了以後也不會清靜多少....
無緣的房子也只能說掰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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