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mElvis wrote:
我覺得當交易價格透明後, 緊接著應該調升土地公告現值, 讓之更貼近市價,
以市價課房屋稅與土增稅, 但降低稅率, 這樣一般民眾的負擔並沒有加重,
只要不加重負擔, 政府想怎麼做我沒意見.
IamElvis wrote:
對於非自住且無出租的房屋(保障出租市場, 畢竟還有一群人買不起屋)課以較重的稅率,
應該要有配套措施.
像我們就是有2屋的需求阿, 並不是買來當投資客的.
IamElvis wrote:
另外, 因賣屋所賺取的價差, 也才能合理徵稅
我們買的二手屋, 房子幾百萬, 15年老透天, 當時賣方交了30多萬的土增稅.
賣方是家人, 當初買是1000出頭, 賣屋了蠻多的(行情是如此), 所以我覺得這稅頗重耶...
但我沒賣過屋, 我不懂這稅是怎麼算的.




先破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