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HaSue wrote:
說真的
我還是比較相信負有法律義務、在刑法壓力下做出來的實價登錄啦
這樣子下次再有屋主跟你說那是假的成交價,你可以叫屋主去告發『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恕刪)
還是有很多漏洞的!
首次,請問什麼樣的資訊要去登錄?
買賣合約書是吧?
那簡單,假設成交價是1000萬,但只在買賣合約書上寫著500萬,另在一張補充協議寫上搬家費500萬(買方同意花大錢贊助我搬家,不行嗎?)
我有守法地去登錄"買賣合約書"的500萬,哪來『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你會問買方不配合呢?
簡單,配合就賣1000萬,不配合就賣1100萬!
無論如何增加的稅賦負擔就是買方負擔,否則就不賣!
這種實價登錄的遊戲早在香港、大陸、新加坡實施了,對打房價有影響嗎?
該漲的還是會漲的!
這跟什麼稅制都沒關,很多人都有這種誤解
真正會讓房價跌的,只有一個因素:經濟崩盤!
在經濟崩盤下,很多賣方會缺錢,但剛好你是不缺錢且又有膽的人,你才真的有機會買到便宜
否則都是空話!
簡單講,當你期望別人缺錢時,除非你是公務員,否則你怎麼樣確定你不會也失業?
只是,現在利率低到嚇死人,又加上銀行推出非自願失業可延長寬限期,就算明年經濟崩盤,很難有很多人會缺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