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rybog wrote:業主的圖面既然都是...(恕刪) 我只能說並不是單純給不給圖的問題,有些是和營造廠、業主之間權責區分的問題,當然成本考量也是一大原因,其中原由只能等你自己開事務所後才能了解其中甘苦。
WonderDragon wrote:第十章 無障礙建築...(恕刪) 公共建築物的定義就是依第170條的表列規定,如果不屬於公共建築物就可以依面積的規定檢討,但如果屬於公共建築物的話,就沒有面積的限制,一律要檢討無障礙,而一般來說,只要屬要檢討無障礙規定的建築物,需要設停車空間的話,有一部車位一定要改成無障礙停車位。公共建築物與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定義不同,兩者不完全相同,這邊一般人很容易弄錯,目前營建署針對技規第十章有做大篇幅的修正,其中對公共建築物的部份會定義的更清楚,但因為法規尚未公佈實施,所以目前還是依170檢討。
mlmt wrote:哈哈哈!這個是多年以...(恕刪) 這個盲腸本來應該由各公會甚至全聯會要去爭取,但是我想大家都知道現況至於工程會就更,什麼才要調整法定工程造價,「接地氣」一點的調整到貼近行情這問題長年如此,年輕優秀的人才就只能眼睜睜看著流失!不多說啦!都是淚,我要來去撿紙箱了
WonderDragon wrote:這是五年前規劃的五...(恕刪) 這個圖是送照送爽用的嗎光是這個圖就過不了公會預審那一關好好看一下開挖範圍線跟樓上相對關係,機械停車位到建築線長度車位停等標示另外面前道路是幾米也看不到,在台北市有幾個地方是用綠帶隔開可以免設停車位的要討論這一種類題,請把地籍圖秀出來吧,不用怕討論,只要合法把承辦叫到總工那邊去協調看看,還有什麼是印章沒蓋簽名沒簽到需要補蓋補簽的這年頭一堆小鬼承辦以為這些老頭子都是喝酒長大的喔,喝酒都是老同學老同事下班去喝,才不收紅包的
有命算到沒命專家 wrote:這個圖是送照送爽用的嗎光是這個圖就過不了公會預審那一關...(恕刪) 前方道路是六米巷,地下室開挖面積因為沒有做為防空避難室,受限容積因素開挖不是很大,公會預審有過,建管承辦只對變電箱和地下停車"方式"有意見,變電箱曾經找市議員會同各單位協調,台電說沒有意見,結果建管處來的人自己提議說要市議員叫承辦到議員辦公室看看可以放寬認定與否,我當時怕因此得罪承辦加上這透天店面還有租客,所以選擇停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