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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仲介費用的問題 請板上高手解答 謝謝(我的出價高於成交價 多出來的出價變成仲介費 這樣合理嗎)

所以仲介總庸收三十萬
沒違法喔~

屋主的委賣契約 過期不過期 跟你無關

買方收一趴 這也不對

法律上 仲介不能賺差價 但拿取服務費是合理的
至於服務費 行規是買方1-2趴 屋主4趴

但這在法律上沒有硬性規定
法律只有規定總服務費不得超過6趴

你可以做的事情是
總價1100 當初十萬給仲介 1090萬應該是給屋主
屋主卻只拿1070 這20萬差價 仲介是怎樣拿到的?

因為你認知是給屋主阿
如果仲介跟屋主說買方給你的1090 其中本來就有20萬是要給仲介的 買方只願給你1070
然後跟屋主拿20萬
這時屋主以為是"你知道" "你同意" 所以再轉交20萬給仲介 那仲介就違法

但是你認知是給屋主1090 阿如果屋主自願給仲介20萬服務費 那當然是OK阿

簡單說就是 屋主自願給他就OK 屋主不願給這20萬 仲介用騙的跟他拿這20萬 就有問題

其實屋主本來就常常會說 "反正我實拿多少 能多賣算你本事"
阿屋主一般實拿也都不少 通常都比行情價只高不低
買方要出到比行情價高4趴也不容易~

至於 之前有人出多少多少 屋主不賣
那只是卡價手法而已 說不定根本沒人出價

你想想 難道仲介跟你說這間房子從來沒有人出價 你還會想要嗎?




總之 你仔細審視一下你簽的合約吧 還有服務費確認單之類的東西

其實 你也不用想太多
服務費最多收到六趴 很少有人可以收到那麼多 但太少仲介一般也不願意做
3趴成交算還OK啦~


其實 真的不用想太多
仲介會騙你 也是希望皆大歡喜 屋主高興 買方開心 自己賺錢
問題是三個人立場不同 每個人都想多拿
這時候就會用話術操作 來讓大家高興

就舉你自己做例子
你依樣實際付出1100 如果屋主實拿1090 甚至實拿1099 仲介只拿一萬
如果這仲介帶你看很久了 最後只拿一萬 你一定覺得這仲介超棒
相對來講 仲介多拿了 儘管之前認真服務 你還是超幹~

但不管多拿還是少拿 你都一樣付1100不是嗎?

所以仲介為了三方高興 騙你是正常的
只是這案子看的出來 仲介操作手法粗操 被你看穿啦
所以你很不爽XD

貓咪最可愛 wrote:
對了~除了賣方可以跟...
這個房子我就是只願意出多少錢~你能跟屋主降低價錢~那是你的本事~差價是你(恕刪)


"價差是你的"
這句話不知道要坑殺多少仲介
不論買方賣方
成交後翻臉的比比皆是
一個不小心就變成仲介收取價差
呵呵呵
重點在於簽約金額多少

怎麼大家還是看不懂?

版主也該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如果簽約金是1090,那我不知道版主還有什麼好提的

如果簽約金是1070,那當然就不需付到1100呀!

TCR8807 wrote:
這也是和仲介接觸不太...(恕刪)

仲介是買賣兩邊抽的,雖然我是房屋出租找仲介
有次出租也是和仲介鬧的不高興
房屋出租1個月15000元,當時房屋出租出去
仲介會跟我收第一個月的仲介費一半7500
在契約簽好了,仲介也跟承租人收7500
當時就問仲介說仲介費不是我給的嗎,為何也跟承租人要
仲介就回說公司規定的,自從這次房屋出租就不找仲介了
在我心裡仲介永遠是吸血鬼。
樓主遭遇的問題跟小弟的極為類似,而且也是向住商不動產的仲介買房...

當初看到的物件開價是588萬,後來在和仲介談價錢時仲介說已經有人出530萬,但未到屋主的底價,然而這樣的說法已經把我的出價空間卡的所剩無幾了,因此小弟便用535萬的金額來下斡旋。

下完斡旋後過了一天,仲介便來電跟我說,屋主覺得跟我比較投緣,所以就以532萬的價錢成交,而另外仲介再向買方收532*2%的服務費。

幾天後雙方在仲介的店面簽約時,成交合約書上面的成交價卻是511萬,而仲介便當著買賣雙方的面解釋說,之所以要寫511萬,是因為屋主希望讓買方知道他們只實拿511萬,這樣有助於他們節稅,其他多21萬不是他們拿的(沒有明講是仲介費),聽完後我們也不疑有他,也就配合簽約了。

然而就在簽約後的一個多月後,接到了女屋主的來電,電話中劈頭痛罵該仲介,說仲介沒有信用,當初是因為仲介哭著求她,她才讓她簽專任約,且當時仲介也口頭承諾說不會對賣方收任何的服務費,但之後仲介卻又將4%的仲介費轉嫁到小弟身上,而女屋主在簽約的當天才知道原來成交價532萬。

之後女屋主有給我們看他當初和仲介簽的合約,合約內有一條寫著「賣方實拿金額為511萬元,其他多收的金額皆歸仲介所有」,但並未註明要給多少仲介服務費,因此這21萬究竟是算賣方要給仲介的服務費?還是仲介所得的價差?如果是價差,哪假設今天仲介以1011萬的價錢成交,那多的500萬也是歸他所有囉?這樣合法嗎?

因為小弟至今尚未完成交屋手續,故想請問的是,由於正式合約上寫的成交價是511萬,532萬並未出現在任何的正式文件上(只出現在仲介印給我他自制的成交價表單,但表單上並未有任何人的簽名),那我是否最後可以宣稱我只付511萬元呢(頂多在加上2%的買方仲介費)?但因為簽約當天,仲介似乎有錄影,是否影片的內容足以證明真正的成交價是532萬元呢?

最後我要說的是,我完全能理解體會樓主的心情


感覺

買賣房子或許很單純,但是被搞的一切都不單純

TCR8807 wrote:
這也是和仲介接觸不太...(恕刪)

至於版主你的仲介費應該被坑了。
政府規定房屋買賣仲介費是6%,買方2%賣方4%
以房價成交是1000萬好了,買方要給2%20萬,賣方4%40萬
今天你是買方應該不用給到30萬

smoky6996 wrote:
至於版主你的仲介費應...
政府規定房屋買賣仲介費是6%,買方2%賣方4%
(恕刪)


這段可能要更正一下
內政部核可的仲介費上限是6%
但未規定買賣方分派比例
所以仲介如果收取超過6%的傭金就會有法律的問題

樓主是受害者,有一點讓我想不通得是,怎麼那麼輕易就被仲介玩弄?

樓主是不是年紀很輕?沒有社會經驗?小時候媽媽都會教小孩不要跟陌生人說話,

就在多了一句,不要相信房仲、代銷、投資客。

stephen02 wrote:
重點在於簽約金額多少

怎麼大家還是看不懂?

版主也該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如果簽約金是1090,那我不知道版主還有什麼好提的

如果簽約金是1070,那當然就不需付到1100呀!


沒錯阿

是不是討的回來的重點本來就是到底簽約價多少阿!!

其他都是加減抬槓的

樓主一開始就有講說成交價是1070了

只是我不董

既然是1070合約書上也是寫1%

為何樓主會願意給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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