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子 wrote:
對於實價課房屋稅我一直有一個問題。
所謂的「實價」是怎麼來的?
現行的房屋稅是依照「公告現值」來課;但如果改為「實價」,是指成交價嗎?
但是問題出來了,「實價」是現在的成交價,還是過去的成交價?
例如某甲35年前買一間房子A,成交價200萬。
今年初樓上房子B賣6000萬,現在隔壁棟房子C開價7500萬(權狀皆50坪)
請問某甲的房子A,實價是多少?
200萬?6000萬?
我個人是覺得兩個好像都不太對。
所以想知道香港新加坡或大陸,它們的實價會是怎麼來的。
如果有大大了解,還麻煩告知一下
實價課稅有兩種
1.是大家比較贊成的租稅正義
就是將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拉到與市價同步
尤其房屋部分應該納入路段率
使房屋稅更趨合理
位來申報時還是可以以現行的兩種取其一來申報
土地部分目前普遍都只有市價3-5成
更應該拉高貼近市價
自用住宅以公告地價課稅
非自用以公告現值課稅
2.從現在開始買賣必須登入實際交易價格
所有相關費用收支明細個人要保留
未來有賣出將以實際私契成交價格-當初購入價格及相關支出
來課稅
當然若賣出時買入價沒有登入者
適用之前的規定
總有一天全台灣的房子都會實價登入
但這個老實說
效用要打各問號
而且浪費很多的行政資源
我想國稅局在樂見人民要求加稅之餘,應該沒那麼有佛心來的為大家想減稅機制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