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原本打算貸六百萬,多貸了一百萬出來,變成貸七百萬,而多貸出來的這一百萬..並不是要拿去投資還是做甚麼..而是要當緊急備用金使用(拿去銀行定存鎖起來)....
平時一切順利的時候還是本利攤還,...直到哪天.萬一真的有什麼裁員無薪價發生...寬限期與這多貸存在銀行的一百萬就可以撐好一陣子..也不會馬上面臨到很大的壓力..每個月本利繳...一百萬可以繳個兩年了吧....如果當時沒多貸這一百萬當備用金...只貸六百萬...發生無薪價..裁員..依然會面臨資金的壓力...
總之...不管事多貸的..還是存的...手頭上得握有一定的現金...只有現金可以應急....
買任何東西,其實都應該考慮到工作上會出現 trouble...
衡量自己能力應該不會受到別人干擾才對.
樓主對仲介怨恨頗深,這是我唯一看到的論點.
PS: 無薪假? 裁員? 所有買房子的人都會遇到這兩件事情嗎?!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