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lotw wrote:
我當然知道一個違法一個不違法!但你不願都更已經影響到樓上住戶的權利,不都更對你沒差,但對樓上可是天差地遠,一個開明法治的社會允許這種事發生嗎?
闖紅燈是違法,但政府也可以修改法律,規定少數釘子戶違法啊!相同的是兩者都影響到別人的權利。要不要都更,你可以有自己的意願,但別人引用強拆條例,強迫你都更也沒有不對啊!
如果那麼遵重個人意願的話,那麼有老人經過的街道,都設成徒步區,大家都走路上班算了!
很好! 咱們來討論討論吧!
另一樓有談強制拆除釘子戶, 是否違憲的問題? 釘子戶名聲不好, 給人觀感也不好,似乎是釘在那
強要過份的利益, 所以有人認為要強拆, 也有人認為違憲.
那現在把這個問題改一下,強制要都更意願不高的一樓住戶參與都更, 是否違憲的問題?
您說一樓不願都更已經影響到樓上住戶的權利, 請問影響到什麼權利? 住的權利? 樓上就不能住了嗎?
如果說一樓不願都更已經影響到樓上住戶的利益, 那小的同意; 但為什麼為了樓上的私利, 就可以違反一樓
不願都更的意願?
政府為了尊重行人, 不是也設有徒步區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