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73217511 wrote:
請教透天的土地及房屋...(恕刪)
我來說說我們社區的例子給版主參考. 我們是桃園縣的一個集村農舍,社區內總共有20戶雙拼加上邊間2戶獨棟獨院農舍.住戶的土地也是所有權人共同持分,除了邊間持分比稍大外,其餘20戶持分比都一樣.
我們社區雖然住戶並不多,但管委會還是依法成立並報備. 按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房屋座落的土地使用的持分地依法屬於各住戶,這部分沒有疑慮.至於每戶房子至少都有的前院,側院(含車庫)及後院,則依法於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開會決議通過畫分約定專用區域給各住戶. 至於道路,公設(社區水表大表,變電箱及邊間旁的公有土地)則依土地所有權狀的持分比持分,同時經由建商/建築師繪圖列冊,並送交縣政府備案.
我們的約定專用區域(包含房屋坐落的土地及前述院子)大約是各戶持分土地的70%, 其餘30%則由住戶案持分比持分公設,因此住戶基本上都沒有意見.邊間的住戶也很清楚他們的約定專用區域和公有土地之間的界線在哪,我們社區也依法表決通過將邊間的公有土地優先提供給邊間住戶認養種植花木美化環境,但管委會仍有監督及管理的權力.
所以我們的情況並非住戶平均分攤公設,而是按土地持分比分攤公設.只是22戶有20戶的持分比是一樣,因此不會有問題.至於邊間住戶持分比雖然稍大,但是他們更關心的是房屋旁的公有土地(約20~30坪共四塊地)的認養美化利益,因此也不會有問題. 提供給版主做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