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weas2005 wrote:仲介也是禍首之一賣方...(恕刪) 沒有人說仲介是唯一禍首...應該是禍首之一!沒有人說仲介賺錢不好...A太多,還有那種買空賣空賤黑心錢的,就是不好!建商也好、仲介也好,就是有無數說不完的黑心A錢怪例!這種事,不用舉例說明了,那麼累按嘛? 除非,你是建商?還是仲介?這幾年就是這些個無數例子把房價疊上來的呀?不然是經濟好,大家手頭寬裕衝上來的阿?(騙誰阿!?)
kweas2005 wrote:仲介也是禍首之一賣方...(恕刪)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不可賺價差...不可賺價差...不可賺價差...不可賺價差...不可賺價差...不可賺價差...不論成交都少價錢都需依照實際成交價百分比收取服務費!例如:屋主底價800萬,仲介最後成交900萬,實際收取服務費是900萬 X 4% = 36萬..當服務費(通常還會被屋主折%數,不到4%)而不是你說的 900萬-800萬=100萬 仲介拿走100萬當服務費~懂嗎~~懂嗎~~懂嗎~~懂嗎~~懂嗎~~懂嗎~~懂嗎~~懂嗎~~懂嗎~~懂嗎~~懂嗎~~懂嗎~
junyu28 wrote:拜託一下想開砲也要有..屋主底價800萬,仲介最後成交900萬,實際收取服務費是900萬 X 4% = 36萬..當服務費(通常還會被屋主折%數,不到4%)而不是你說的 900萬-800萬=100萬 仲介拿走100萬當服務費~懂嗎~~懂嗎~~懂嗎~~懂嗎~~懂嗎~~懂嗎~~懂嗎~~懂嗎~~懂嗎~~懂嗎~~懂嗎~~懂嗎~.(恕刪) 所以 仲介告訴屋主賣 1000萬告訴買家現在房價就如此貴 ..1000萬 X 4% =40 萬仲介多了收了多少 ??抽 % 跟本不合理應該是 一件固定多少到多少 萬後不論房屋買賣價格多高 全都是 20萬 一件 .
junyu28 wrote:大大理性多了...沒錯!其實就是制度的問題~但是美國~大陸~香港~等國家也是以成交價固定%數當服務報酬低...恕刪) 制度的問題+1有錢 你不會去賺嗎?你會嫌賺多嗎?一堆人 又看不清重點乾脆跟政府抗議 買超過2間房 就課重稅 比較實在<仲介不是禍首,是幫兇!>~~~~政府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