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被政府徵收的道路用地

前輩!最近小弟也受到土地代書及收購道路用地商的困擾,在賣與不賣間徘迴
可否告知收購這些用地有何作用,因在其宣傳單內寫
1.遺產稅已降至10%且有抵扣條件
2.轉移容積已受到各方關切(圖利廠商)將嚴格審查等
又小弟承接道路用地在中山區及內湖區

pc057057 wrote:
樓上的台中人,你的土地法沒唸好喔,要不要看清楚瞭解後再來.....


您土地法應該研習的不錯,如果有錯還請指證。因為您沒回覆至信箱,通常發完後我很少再看

所以還請您不吝指教囉。
MeBaolu wrote:
你講話的口吻怎麼像政府官員或是土地開發商,為什麼道路用地沒有市價,如果不是政府把它劃成道路用地,那它就應該可以拿來跟鄰近土地相同的用途,如果市價算不出來,那公告現值是怎麼算出來的,這種似是而非的言論,不要拿來愚弄人!有公告現值就可以類推市價。


先跟您說聲抱歉,因為我常常回覆完就沒繼續追蹤,因為沒回到信箱內所以不知道您還有回覆。

您好 估價是靠不動產估價師,法規上規定是這樣,以國有財產局申購舉例,所謂的販售市價

以建地來說需要經過三層估價,至少拖上1-2年。通常是畸零地申購價格明顯也與隔壁四正的建地有所差距。

簡單來說就是畸零地國有販售都明顯與四周建地的市價有所差距,更何況是道路用地。

建地->面積大 形狀好 臨路寬->市價高標

建地->面積小 形狀差->市價很低

畸零地->卡在大建案前,才有可能超出市價許多倍,要不也是低於市價許多。

道路用地->公告現值換算面積金額高,可利用容積移轉高->價格好,但是還是低於建地市價

您的解釋我很能接受,因為我家也有道路用地,但是政府跟過路人民用王八蛋

在台19線上,道路兩側臨建地部分都是我家的土地,但是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

我知道地主絕對沒辦法接受,道路用地跟旁邊建地不同價

但是現實跟理想總是有差距的,道路用地的"使用強度極低",一不能建築、二不能貸款、三不能圍起來使用

公告現值怎麼算的XD這個要問地方稅務局,因為是根據公式加上內政部每年調高增值的比例..

(其實感覺就是黑箱作業,稅收的不夠就調高公告現值,買賣時土地增值稅就會增高,但是道路用地移轉免增值稅)

道路用地的公告現值一般是比照同地段或同區域的公告現值去調整,也就是道路用地在信義區跟在台西鄉

其公告現值就是以該地區的建地調整幅度為主,當然價值也有所不同。

另一方面公告現值來說,常常鄉下地區的土地公告現值會比都市的公告現值來的高,這個實務上有遇過..

其實就是家裡鄉下的公告現值比一些都市非主要發展區的公告現值來的高。或許跟各地方稅務局調整不同

或者該說財務不同有所不同。

至於道路用地的所謂市價,如果以政府願意徵收來說是公告現值+40%就是總共140%

現今,因為容積移轉的原因 不同都市計畫區內的道路用地價值都明顯不同

像是七期重劃區同屬同個都市計畫區的道路用地,就會遠比其他區域的收購價來的高。

因為接受基地需要在同個都市計畫區才可使用,所以如果接受基地的地區是在高地價的地區,那其收購之

道路用地價格也會比較高。

反之其他建地售價較平價的地區,收購之道路用地價格也會比較低。

所以就道路用地的市價來說,不是用你所說的推算,而應該說是合議。

賣的人希望賣高,買的人要計算容積移轉後的成本,所以應該說是合議。

這樣您能理解我們所謂市價的不同嗎?


請問路寛不滿十五米,位於台北市北投區和大同區的道路用地,現在收購的行情大約如何?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