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127413 wrote:
不可以一概而論現在工...(恕刪)
是呀
小弟今年也進入剩一張嘴的年紀
大家都有訴不完的苦衷
去年轉職前,深怕太座不滿
還好新工作加了6K+不固定的差旅費
走到現在大家都求一個穩定呀
你辛苦了

Player wrote:
今天這版真熱鬧,全部..實際上,目前的銀行房貸本來就可以貸到30年,
只是多數人的選擇是20年,然後也有人在20年內繳完,
就這麼簡單的一件事,怎會吵成這樣?.(恕刪)
Maine wrote:
大台北土地集中在少數財團手上,這還不算寡占嗎?...(恕刪)
chihung1105 wrote:
以前就有30年貸款期,沒錯
但要貸30年好貸嗎?額度有這麼高嗎?
問題是出在政府的心態...(恕刪)
Maine wrote:
大台北土地集中在少數財團手上,這還不算寡占嗎?
只要找的出一個市場具有資訊不對稱的現象,房市就可以允許資訊不對稱?
拿毒品跟強盜的例子,是在說明買房子這件事情
是受 "大環境" 與 "個人問題" 兩種因素影響的
你一直舉自身能力的例子,講了這麼多,就是想把房市問題完全歸因於 "個人問題"
忽略買房的人是同時被 "大環境" 與 "個人問題" 兩個重要因素影響
我自己的感覺,這種說法逃避房市失靈的現象,有一點點在 "模糊焦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