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住樓中樓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同一個樓梯內的用戶比較少...以我家來說,六層樓的高度扣掉一樓住戶,同一個出口只有四戶,如果是一般公寓就有六戶,樓中樓相對單純些....我的預算不高,家裡人口不多,透天厝比較不適合,低預算的透天厝地坪又小,感覺起來就很擠了....
樓中樓, 像我家是考量需要兩層以上獨立使用空間,而小朋友還太小, 怕太多層樓梯危險, 所以才買頂樓樓中樓.另外請問, 露台的使用權基於合法性, 不在合約中有說明,因為確實是公共使用區域(非公設權狀範圍, 如同一般頂樓露台不算公設一樣, 但是算公共區域)只有危難時, 需要我家開大門, 其他人才能使用到.這種合法性是怎麼判斷真的是合法? 或者那一條法規有說明呢?雖然全台各地都有這種類似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