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個角度說,你去買衣服你會因為店家有沒有告訴你他的成本來決定你要不要買或是要用多少錢買嗎?如果你知道,一件衣服的製造商的售價是定價的3-4成,你會不會覺得賣家賺很多?你要不要去推動一切商品以實價公告呢?
看到投資客賺很多,心裡不爽是可以理解的。那不是也有小攤販幾十年不用繳稅,從攤販做到買三層樓透天店面的例子嗎?你會不會覺得他賺很多?你會不會覺得他不用繳稅很爽?我會,因為我一毛錢也逃不掉。那就要從稅制上去修,而不是忌妒人家賺錢多。
房地產是民生必需品,沒錯。那魯肉飯呢?衣服呢?就不是民生必需品嗎?房子不買可以用租的,那飯可以不吃嗎?衣服可以不穿嗎?
我不是投資客,別想用這點砲我。只是今天看到前幾期的今周刊有篇經濟分析談是否應該壓制投資客,所以有感而發
道格吐司 wrote:
用現行稅法, 每一年, 自用1.2%, 非自用2%, 現在房子隨便都上千萬, 市價1000萬, 就算1.2%就要12萬, 等於屋主所得每個月要繳1萬塊給政府, 你猜這會發生何事?
其實這樣也還好
北市現在有補助每個5歲以下的幼童2500元/月
只要提高這個補助,例如1萬/月,就可以打消超高房屋稅對於一般自住家庭的影響,並且鼓勵生育
同時再減少所得稅,例如個人標準扣除額提高到80萬
也就是說年收入50%分位點以下的家庭免繳所得稅,這樣也可以減少對於沒有小孩的家庭的影響
最後影響到的只會是一人一戶的人頭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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